35+顛覆案|譚惠珠:反中亂港分子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前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本次案件處理得當,令反中亂港分子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新華社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35+顛覆政權案」昨日(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由於該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加上案件涉及的被告人數眾多,這次宣判備受外界關注。當中發起、組織非法「初選」計劃和所謂「攬炒十步曲」的幕後主謀戴耀廷被判囚10年。前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專訪時表示,本次案件是依據普通法相應案例進行審判,而非香港國安法第22條之規定,她認為處理得當,令反中亂港分子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譚惠珠說,本案與不久前完成審判的「屠龍小隊」案都證明,香港依然有國安危機的存在。她指出,「35+顛覆政權案」的跨度由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當時香港國安法已經生效實施,但眾被告無視法律,更有一些所謂專業人士曲解條文內容,無視公職人員需要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妄圖癱瘓政府、顛覆政權。

譚惠珠指出,在現實生活中,或許仍有人與境外勢力勾結而蠢蠢欲動,因此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一方面,維護案件不僅僅是執法部門的工作,市民在生活中如見到任何可疑行為應及時舉報。社會也因加強針對青少年的國安教育,讓他們明白危害國家安全不僅會傷害無辜的人,對社會經濟民生亦會造成影響。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龔學鳴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