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聲|35+顛覆案判刑彰顯香港法治核心價值

文/莊紫祥

今日(19日),備受矚目的「35+顛覆政權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宣判。這一案件不僅是對香港法治的一次重大考驗,更是向世界展示了香港作為亞洲國際大都市,其司法體系的公正與權威。此案歷經118天的漫長而嚴謹的司法審理,最終依法對涉案的47名被告作出了裁決。其中主要被告戴耀廷被判刑10年,這一判決無疑彰顯了香港法治的核心價值。

2020年,戴耀廷等人策劃並發起了一場所謂的「非法初選」,企圖通過操控選舉來奪取立法會過半數席位,進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以此癱瘓特區政府,達到其「攬炒」的政治目的。這一行為不僅無視了750萬市民的福祉,更是對香港法治和國際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嚴重挑釁。戴耀廷提出的「真攬炒十步」計劃,更是企圖通過破壞、摧毀或推翻特區的社會秩序與政治制度,讓香港陷入混亂,從而破壞「一國兩制」的偉大事業。

法庭在審理過程中,對「35+顛覆政權案」的所有被告參與犯罪活動的客觀事實進行了逐一梳理,並在證據確鑿的基礎上依法作出裁決。這一裁決不僅符合香港國安法及本地法律,更是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正義,得到了社會大眾的廣泛認可。它向國際社會昭示着,在任何時候,任何守法的個體和合法運作的團體的合法權益,都將得到香港法律切實有效的保障。

戴耀廷作為此案的首要犯罪分子,其罪行昭然若揭。他積極參與計劃、密謀、組織、指揮整個犯罪行動,甚至公開揚言若反對派取得立法會過半數席位,將利用否決權反對政府議案、癱瘓政府運作,並以此作為要挾中央政府的政治籌碼。他的行為不僅嚴重破壞了香港的法治秩序,更是對香港社會的持續發展和「一國兩制」的偉大事業的嚴重威脅。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在司法程序上同樣體現了香港法治的嚴謹與公正。儘管香港國安法在香港落地實施後接納了無追溯力的普通法原則,但「串謀罪行」屬於「持續性罪行」,特別是此案犯罪活動有很長時間的預謀策劃。因此,法庭在審理過程中,不僅考慮了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的犯罪行為,還充分考慮了實施前的相關言行和犯罪策劃,從而確保了裁決的公正性和相稱性。

這一裁決不僅是對戴耀廷等人的嚴厲懲罰,更是對香港法治的一次有力捍衛。它向世人展示了香港司法體系的獨立、專業和井然有序,以及香港法治核心價值的堅如磐石。在香港邁向由治及興的關鍵時刻,這一裁決無疑為香港社會注入了強大的法治力量,為香港的持續發展和繁榮穩定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展望未來,香港社會應當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法治建設,提升司法公信力,確保每一個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公平、公開的審理。同時,我們也應該深刻認識到,法治是香港的核心競爭力之一,是香港由治及興的基石。只有堅定不移地維護法治,才能確保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讓香港在「一國兩制」的偉大事業中繼續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筆者認為,「35+顛覆政權案」的裁決不僅是對涉案被告的嚴厲懲罰,更是對香港法治的一次重大勝利。它向世界展示了香港法治的公正與權威,為香港的持續發展和繁榮穩定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大灣區金融科技促進總會會長、香港各界慶典委員會基金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