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更新)35+顛覆案|法律界人士:判刑彰顯公義 本港司法獨立不容置疑

「35+顛覆政權案」今日判刑。(點新聞記者麥鈞傑攝)

【點新聞報道】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日(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當中提出非法「初選」計劃和所謂「攬炒十步曲」的戴耀廷判囚10年。本案是自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首宗根據香港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定罪的案件。本港法律界人士普遍認為判刑合理,彰顯公義及社會期盼,亦彰顯本港享有充分司法獨立;同時警醒公眾,切勿以身試法,危害國家安全。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判刑合理,屬預期之內。他認為今次判刑尊重「一國兩制」精神,指此案一眾被告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串謀」屬於普通法之下控罪,判刑便應根據普通法的原則,因此香港國安法的量刑條文和內地判刑案例不完全適用,但法官可以參考。他又指,法庭考慮各被告在整件事的角色作出不同判刑,因此有從犯證人的判刑與部分不認罪的被告相若。湯家驊說,綜觀本案由審訊至判刑,彰顯本港享有充分司法獨立。

香港再出發大聯盟發起人、執業大律師馬恩國特別提及此案中民主黨4名被告,指民主黨黨章清晰寫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們支持香港回歸中國」,惟4名被告所行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實在令人懷疑,民主黨的行為和其黨章是否背道而馳,該黨是否為一個顛覆國家政權的組織。馬恩國呼籲繼續調查民主黨是否還有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以及他們的作業是否還是表裏不一,以民主之名行顛覆國家政權之實。

立法會議員、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亦歡迎法庭判決,認為彰顯公義。他痛斥,戴耀廷一干人等策劃及進行所謂「35+攬炒計劃」,完全是赤裸裸要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罪行,全社會深惡痛絕。他認為一干人等就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處以監禁判刑亦恰當,讓社會有正確認知,決不能以身試法,危害國家安全。他說,香港法庭依法辦事,作出公正判決,向公眾展示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社會亦明白香港國安法的訂立,對維護國家安全起着重要作用。

立法會議員、中銀香港總法律顧問簡慧敏認為,是次判刑反映罪行嚴重性,不但彰顯了社會期盼,亦讓社會清晰明白,維護國家安全是每一位公民的責任和義務,任何試圖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必將受到嚴厲的懲處。她提到,審判期間美西方等外部勢力嚴重干預,企圖通過肆意抹黑、惡意施壓等行為,干擾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依法獨立公正審判,藉此影響法院裁決。幸而,特區的司法機構、律政司和執法人員頂住外部壓力,迎難而上,其堅守法治的專業精神充分展現了香港維護法治和國家安全的決心和堅定意志。簡慧敏議員並表示支持保安局研究個別人士刑期、考慮是否上訴的立場。

民建聯常委、香港中律協副會長、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黃國恩律師指出,法庭最終判刑,各被告由監禁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法庭按他們刑責、參與程度及其在案中的角色判刑,符合罪刑相適應的原則,不認罪的被告在審訊時充分享有基本法下的辯護權利及人權保障。案件是公開審訊的,公眾人士可以旁聽,媒體可以報道審訊,過程透明公開,定罪與否完全依照在法庭上控方提交的證據及被告作出的抗辯理由,經三位專業法官審視,最後依法作出裁決,而被告亦有聘請律師及充分的辯護權利。各被告亦沒有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法庭在判刑時亦詳細解釋了判刑考慮因素及原則理據。完美示範香港是法治社會,無論是什麼人觸犯香港法律就要受到法律制裁,一切依法辦事。法院根據基本法獨立行使司法權,不受任何干擾,這點無容置疑。

曾遭黑暴分子施暴重傷的「血人律師」陳子遷表示,今次判刑可以起到一定阻嚇作用,認為戴耀廷10年其實也適中,其他人有不同的刑期要視乎他們的參與程度。他相信,今次判刑也是向市民大眾發出清楚信息,違反國安法會受到重罰。

南區區議員、執業律師劉毅表示,「35+顛覆案」的審理和最終裁決,彰顯了香港國安法在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方面的重要性,也體現了香港司法體系對法律的嚴謹執行。這次判決有助於鞏固社會的法律意識與國家安全觀念。儘管外部勢力和內部極端分子不斷試圖破壞香港的穩定,政府和司法機構堅守法律底線,不僅能有效遏制潛在的國安風險,也向全社會傳遞出正確的價值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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