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論|法治是香港的金字招牌

拖宕超過四年的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初選」案將於明日(19日)正式判刑。基於證據確鑿的犯罪事實,此案47名被告中,其中31人已認罪,16名不認罪被告中,14人罪名成立,即合共45人罪名成立。正義或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基於客觀事實的嚴謹嚴肅的司法過程及將於明日公布的法律裁決,將再次確定無疑地宣示:法治核心價值是香港維護並鞏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維護社會公義保障人權的金字招牌。

「35+顛覆政權」案是香港首宗涉及範圍廣泛、涉案人員龐雜、犯罪意圖明確的顛覆國家政權案。司法機構披露的如山鐵證清晰準確地揭示了涉案被告提出的「攬炒十步曲」計劃,是一宗有預謀、有策劃、有組織、有綱領、有路線圖的明目張膽的顛覆合法政權行動。涉案被告幻想通過所謂「初選」,達到取得過半數以上(35+)的立法會議席後,為迫使特區政府回應所謂「五大訴求」,無差別地否決特區政府的財政預算案及公共開支議案,迫使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及最終請辭,直接破壞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由中央政府賦予的管治權力和權威,並公然要挾中央政府做出政治讓步。

從整個犯罪過程來看,被告的犯罪行動絕不僅僅局限於立法會內,他們還企圖通過大規模街頭暴動及其他暴力犯罪手段,使香港社會陷入停頓甚至混亂失序的無政府狀態,圖謀顛覆合法政權,煽惑並鼓動國際反中亂港勢力對香港實施政治及經濟制裁,以達至「攬炒」效果,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和職能,顛覆國家政權。

毫無疑問,「35+顛覆案」的始作俑者及主要推手,就是具備法律背景的主腦戴耀廷。「35+顛覆案」表面看起來,只是動用立法會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而已,但實質上,正如法官在法庭明確指出的,戴所指的否決權其實就是基本法第五十至五十二條中整體的否決權力,即解散立法會及迫使行政長官辭職。行政長官是由香港各界依法選舉並由中央直接任命的特區管治責任人,被告迫使行政長官去職,其實已經在很大程度上違背了全體港人的共同意願,並走上了明目張膽與中央憲制權力對抗的犯罪邪路,走上了破壞「一國」主導的「一國兩制」的犯罪邪路。所謂的「攬炒」,其實就是不惜與千百萬港人的幸福福祉同歸於盡的垂死掙扎。

如此觸目驚心的犯罪行動,莫說期望和諧和平穩定幸福生活的750萬市民不答應,在中央政府授權下行使對香港特區管治權的特區政府不答應,全力以赴支持香港特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中央政府不答應,就是維護香港公正公平公義的法治核心價值也決然不能容忍。

令社會各界難以置信的是,在中央為維護香港社會穩定和諧發展頒布香港國安法之後,公然參與攬炒犯罪活動的部分「初選」死硬分子,依然有恃無恐地實施「攬炒」犯罪活動,異想天開地幻想有境外反中亂港勢力為虎作倀,定能實現其顛覆合法政權的犯罪企圖。

拒不認罪的部分被告竟然拿基本法做擋箭牌,聲稱否決權是「基本法所賦予」。但應該知道,基本法的立法原意並非無差別否決,但在各被告刻意蓄意的斷章取義式的曲解歪曲理念中,在財政預算案出台前,不管其內容,不言其好壞,甚至不論其為民心所向,一概斷然否決,這不僅背離了基本法的立法原意,背離了最基本的政治倫理,更加走上了與基本法背道而馳甚至是抗衡的犯罪之路。

更為誇張的是,有被告竟然狂謬反對「一國兩制」,狂妄宣稱要將現行政治架構及制度「連根拔起」。面對莊嚴的法律審判,卻又輕描淡寫地狡辯只是「鼓勵人投票」、「推高投票率」而已。直到此時此刻,這般被告或許才真正知道法律的威嚴,才知道牢飯確實不好吃。

至於有被告聲稱「初選」機制,僅僅是「民主派」達成的關乎勝選的共同政治行動綱領,以在議會內聚合反對派力量制衡政府。問題恰恰在於,非法「初選」的犯罪共識的前提是否決預算案,癱瘓現政府。有了如此清晰明確的犯罪圖謀,才在如此犯罪共識的基礎上,達成某種違法的選舉機制,被告用本末倒置的伎倆做辯護理據,實難以勾淡其邪惡的犯罪圖謀,甚至不惜為此簽署攻守同盟式的「落墨無悔」聲明,更加難以減輕其所必須承受的法律責任。法不責眾只不過是眾被告一廂情願的癡心幻想而已。

慶幸的是,面對由亂港分子一手策劃造成的香港政治生態亂象甚至危局,中央果斷出手恢復香港的憲制秩序,頒行香港國安法,從法治層面恢復香港的社會政治秩序,繼而通過完善選舉制度,為香港恢復基本法確立的行政主導與「愛國者治港」兩大憲制原則,奠定了堅實的法治基石,從而也讓眾被告眼中的「大殺傷力憲制武器」邪功盡廢,使其「符合階段抗爭的大策略,就是令現有制度出現極度不穩」的犯罪黃粱夢落空,也讓其「來一次真正的攬炒,決心要死而後生」的犯罪圖謀遭到徹底破產。

是案之所以拖宕四年有餘,除去涉案被告眾多,其中一個至為關鍵的因素,就是司法機構嚴謹依照本港司法程序作業,務求精準掌握每一個被告的犯罪事實,多方舉證,反覆求證。當然,這其中也是因為16名被告拒不認罪,加大了司法審理的難度。但不論如何,在經歷了四年之久的嚴肅嚴正嚴格審理,有足夠理由相信,明日公布的司法裁決,將會是符合法治公義的公正裁決,將再度彰顯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讓法治核心價值堅如磐石,讓法治核心價值入心入肺,讓法治核心價值成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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