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騎電動行李箱穿梭港鐵月台 網民怒斥:鬼唔望佢爆炸
【點新聞報道】近年不少電動行李箱都可騎行代步,可謂懶人恩物。日前有乘客搭乘港鐵時,於站內目睹有女子騎着電動行李箱穿梭月台範圍,他不滿對方擾人行為,怒斥「鬼唔望爆炸」。
該男乘客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帖,並上傳影片,可見在上環港鐵站的月台,有女子騎着電動行李箱從其身邊揚長而去,他認為「行動不便就攞正牌坐電動輪椅。唔好做啲影響到人嘅違法事」,怒斥「鬼唔望爆炸,炸到稀巴爛。」
帖文引起網民熱議,不少人都批評女子的行徑,「有無咁懶啊,行兩步都唔想」、「無牌駕駛」、「呢啲電動行李箱,內籠空間細,根本擺唔到幾多嘢,搵(自己)笨!」、「我試過(喺)商場俾個細路用呢部嘢撞, 我一腳伸埋去」、「鬼唔望佢炒車」。
有網民相信該女子已觸犯法例,「其實好多地方唔俾用,尤其是室內」、「做乜當時唔喝停佢再報警」、「有冇人報警拉佢,這種電動行李喼犯法的」。不過,亦有網民認為對方可能行動不便,「我老公不能行遠,這種電動行李箱代步是很方便的,比輪椅方便」。
根據《香港鐵路附例》4A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將電單車、或其他類似的運輸工具,或任何手推車、獨輪、雙輪、或多輪推車,或類似的運輸工具駛過或引領其橫過鐵路處所,違者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同章第25條亦列明,任何人不得在列車上,或在鐵路處所任何部分作出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或煩擾的行為,違者可被罰款5,000元。
另外運輸署指出,在行車道、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及其附屬法例,以及其他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