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珠海駕車衝撞行人案 最高檢發聲

【點新聞報道】11月11日,廣東珠海發生一起駕車衝撞行人案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惡劣社會影響。

案件發生後,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高度重視並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廣東珠海市香洲區體育中心發生駕車衝撞行人案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性質極其惡劣。要全力救治傷員,精心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安撫善後工作。要依法嚴懲兇手。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風險源頭防控,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嚴防發生極端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1月1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率最高檢調研組在上海調研時指出,「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對珠海市駕車衝撞行人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振聾發聵,令人警醒,對於我們依法懲治和預防極端惡性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各級檢察機關要深入學習領會,堅決抓好貫徹落實。」

應勇強調,廣東珠海市香洲區體育中心發生駕車衝撞行人案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性質極其惡劣。檢察機關要依法履職,全力協同相關部門做好查清事實、依法懲處、善後處置、維護穩定等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對類似重大惡性犯罪,要認真做好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工作,從重從嚴追究刑事責任,有力震懾犯罪。

應勇強調:

  • 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迅速行動,扎實開展涉檢信訪和矛盾糾紛大起底大排查,加強風險隱患源頭防控。
  • 要以「如我在訴」意識持續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確保自身嚴格依法辦案、公正司法,堅決防止因司法不規範、監督不到位等產生新的風險。
  • 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推進檢察信訪工作法治化,落實領導幹部帶頭接訪制度,持續推進群眾信訪「件件有回覆」,把釋法說理貫穿司法辦案始終,實質性化解涉檢矛盾糾紛,堅決防止檢察環節矛盾激化、上行、外溢。
  • 要堅持抓前端、治未病,積極參與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範化建設,協同推動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建設,堅持關口前移、源頭治理、前端治理,不斷提高社會風險防控能力,促進各類風險隱患標本兼治、更重治本。
  • 要加強對極端案件的回溯分析,全面總結案事件反映出的司法辦案、社會治理問題,提出對策建議,促進提升司法水平,維護社會穩定。

應勇指出:「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必須堅持敢於監督、善於監督、勇於自我監督,既要帶頭做到嚴格依法公正履職,又要依法監督糾正訴訟活動中的違法情況,促進各執法司法機關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共同守好嚴防極端案件的執法司法防線。」

  • 要依法加強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加強刑事申訴和再審抗訴工作,堅決糾正和防止冤錯案件。
  • 加大對民事、行政申訴案件辦理力度,對確有錯誤的案件,採取抗訴、再審檢察建議等方式加強檢察監督。
  • 加強檢察偵查工作,依法查辦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刑訊逼供等犯罪,有力懲治司法腐敗、維護司法公正。
  • 要加強對檢察機關自身司法活動的監督制約,深化和規範司法公開,加強檢察聽證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檢察權依法規範公正行使。深入推進對刑事申訴等案件的反向審視,及時發現、監督糾正檢察機關自身辦案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應勇強調,要切實加強民生司法保障,更好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 充分運用各項檢察職能,維護婦女、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等特定群體權益。
  • 聚焦重點領域、敏感時段、關鍵節點,加大對農民工討薪、高校畢業生就業等權益司法保障。
  • 深化檢察聽證,通過公開聽證釋疑解惑,幫助當事人緩解對抗情緒、不滿情緒,解「法結」、化「心結」。
  • 進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動健全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銜接機制。
  • 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完善司法救濟保護制度,完善檢察環節訴訟權利保障等機制,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和案件的每一個環節感受到公平正義。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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