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里馮論政|大和解是偽命題

文/馮煒光

近日有評論說:「香港要大和解」,筆者對此未敢苟同。持這觀點的人說「香港需要保持開放多元,便需要對涉國安案件應寬松處理,法庭宜輕判以顯示寬容」,又有歪理說「香港要由治及興,更有必要展現『社會大和解』的團結氛圍」,又有說法指「外資來港與反修例案件審判結果息息相關」、「香港需要展現開放包容以吸引國際投資者」,這些全都是謬論。

香港當然要吸引外資,但過去一段時間,香港一直在進行修例風波相關案件的庭審,而外資對香港的興趣,有增無減。近日渣打銀行三名負責不同環球業務的高層,由常駐新加坡改為常駐香港。花旗集團(Citigroup)的日本、北亞及澳洲區域及銀行業務主管Marc Luet原本常駐東京,近日已把辦公室搬來香港。瑞銀(UBS)更把該集團的全球財富管理聯席總裁Iqbal Khan從瑞士派駐香港。這些都是世界知名外資企業用腳對香港投下信心一票的表現。

若說上述只是企業的決定,和企業高層的私人取態無關。我們不妨看看下面事例:滙豐投資管理環球行政總裁、來自法國的馬禮豪(Nicholas Moreau),剛於10月初豪擲5000萬元,購入中半山老牌豪宅世紀大廈一伙低層A室單位,實用面積2041方呎,平均呎價約2.45萬元。而在今年9月份,星展香港行政總裁、來自厄瓜多爾的龐華毅(Sebastian Paredes),亦花4940萬元購入跑馬地THE ASTER頂層31樓B室特色戶,實用面積1249方呎,平均呎價達3.95萬元。今年6月份,摩根大通私人銀行亞洲董事總經理劉君博(Ulysses Lau)、滙豐環球私人銀行北亞區市場主管溫國偉(Bryce Wan)亦相繼入市,分別花6750萬元和1726萬元,購入何文田ST. GEORGE'S MANSIONS的1839方呎和黃竹坑揚海的553方呎單位。這些銀行家動用自己錢投資香港的不動產;足以證明他們沒有受修例風波案件或黎智英案審訊的影響。相反,他們可能是看到特區各機關堅定維護法治,香港全面復興可期而入市。

根據庭審,黎智英違反香港國安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對此等刑事犯、國安犯,沒有任何寬容的理由和討價還價的空間。筆者堅決支持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公正開展審判,懲治犯罪分子,維護法治尊嚴。倘若罔顧法律條文輕判黎智英,反而會讓海外人士及投資者誤會香港法庭會因為政治理由而放棄法治原則。

至於美英等國以黎智英案說事,是絕對的雙重標準。美英等國維護國安法律不僅罪名繁多,而且刑罰更嚴峻;美國甚至執行過死刑。與美英等國維護國安法律的狼辣相比,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罪行要素界定明確,刑罰寬嚴適度。美英等國只許自己「上鎖」、不許別人「閂門」,借黎智英案大肆干預香港司法,是雙標和虛偽、是站不住腳和不得人心的。

反華勢力通過公開和私下渠道散播「社會大和解」等論調,其狼子野心是妄圖製造輿論氛圍,施壓影響香港法官和檢控官,這種干預司法的做法本身就是違反法律的。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應受到法律制裁。反華勢力炮製有害論調的行只會引火燒身,適得其反。

不論是香港市民,抑或外資企業及其高層都祈望香港相關機構都能秉持法治精神,依法辦事,依法獨立公正審判。至於什麼「大和解才是由治及興的體現」、什麼「輕判寬容才能吸引外資」,都是騙人的鬼話,都是反華勢力為達其醜惡目的而發動的輿論戰。港人不要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