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及海外營運企業無法申請「BUD專項資金」 丘應樺:無計劃放寬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BUD專項基金」)於2012年6月推出,旨在協助企業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開拓及發展內地市場業務,近年持續優化及擴大資助範圍。民建聯議員黃英豪在今日(30日)立法會上提及,不少擁有香港註冊商標及其他知識產權的企業,因實質在內地及海外運作,無法成功申請「BUD專項基金」,詢問政府會否檢討基金的申請資格。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回應表示,基金涉及公帑,故只有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企業才可以申請,香港以外地區營運的企業,即使是香港註冊商標等,亦不可申請,並且當局現時亦無計劃放寬要求。

丘應樺說,符合申請資格的企業,如果在內地無業務,則不需要提供營銷業務的證明文件。他續指,因應個別申請情況,生產力促進局的會要求申請企業提供業務發展計劃等證明,提高成功申請的機會。丘應樺又提到了幾項資助港企到內地推廣業務的基金,如「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EMF),可以資助內地展覽推廣業務的參展費;專業服務協進支援計劃(PASS)、工商機構支援基金亦為到內地發展業務的港企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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