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政權案|45名罪成被告11·19判刑 料需時一日

【點新聞報道】47人涉嫌組織及參與「35+顛覆政權案」,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包括戴耀廷在內的31名被告在審前認罪,餘下16名不認罪者中,有14人罪成。法庭於今年6月底至9月初處理45名罪成的被告的求情。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定於11月19日上午10時判刑,估計需時一天。

早前31名被告認罪,包括林景楠、伍健偉、戴耀廷、區諾軒、鍾錦麟、趙家賢、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岑敖暉、王百羽、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范國威及呂智恆。其中伍健偉和林景楠原表示擬不認罪,但分別於去年11月的案件管理聆訊,及今年4月的審前審核改為認罪。

35+顛覆政權案定於11月19日判刑。(網頁截圖)

16名不認罪被告中,林卓廷、陳志全、黃碧雲、梁國雄、楊雪盈、吳政亨、鄭達鴻、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何桂藍、鄒家成、柯耀林、余慧明等14人被裁定罪名成立,劉偉聰及李予信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35+顛覆政權案定於11月19日判刑。(網頁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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