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 | 國安指引何以不設罰則?

文/黎岩

2024《施政報告》提到,保安局將於2025年上半年推出公職人員在履行職責時,如何恪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要求與指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表示,指引不設罰則,會用淺白言辭及舉例方法,為公職人員日常執行工作提供指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畢竟是新立的法例,箇中要義對於一般公職人員而言,確實有需要進一步研讀掌握並適應的過程,作為對公職人員履行職責時的指引,當局的側重點當然在於引導公職人員恪守相關法例,至於當中所涉及的有違法例的事項,顯然並非行政當局所能裁決懲處,這或許是當局擬在有關指引中不涉罰則的考慮初衷。

負責推動擬定指引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見記者時舉例,負責採購的公職人員,要考慮採購的物品會否被制裁影響,「日後配件或零部件可能不提供,制裁時不提供,可能對執行職務有影響,從而可能影響國家或香港安全,因此在採購或用器材時要多加考慮。」同時,當時決定採購時,該個國家或該項產品或其中產業鏈中的關鍵部分,並未在制裁名單中,但在已經簽署購買合約之後,一經被列入國家制裁名單,則從邏輯上講不應負有相應的責任,端視該類採購影響大小而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約或終止合約並做出賠償,自然而然,當事人對相關的損失不會負有行政責任。

當局之所以制定這樣的指引,其實更多的還是希望所有公職人員,須時時刻刻具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觀念與意識,自覺自願地維護國家安全,透過指引,令他們在日常執行職務時有多點思考,「究竟他做的工作,或者做任何決定,考慮的時間,是否充分考慮到維護國家安全。」

另外,保安局將於本年底前引入「三層防範機制」,設立「行政長官反恐督導組」、「保安局局長反恐統籌組」及跨部門工作小組,跟進具體研究和執行反恐工作。當局亦是希望透過健全完善的執行機制,規範化地加強國家安全的風險防範與預警工作。

既然是針對本港公職人員維護國家安全的操作指引,那其中顯而易見的就應該包括的不僅僅是18萬公務員,而應該包括全部受薪於公帑或由納稅人資助的各種公營事業機構,包括公立醫院、學校,及各類文化藝術表演團體,如尖沙咀文化中心、香港大會堂、香港演藝學院甚至所有大學等機構。從法理上講,但凡香港公民,都具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不容辭的責任與義務,也因此,任何機構任何人都絕對沒有特殊特例,都是概莫能外,這是認知公職人員維護國家安全指引的大前提。當局擬定的公職人員維護國家安全指引,相信也必然也應當涵蓋所有由公帑資助的機構。

說到這裏不能不提及,香港演藝學院近期一連三日為學院成立40周年舉辦的「異國樂禮」交響音樂合唱會,引致外界為之側目。事緣該音樂會的主題是紀念芬蘭音樂大師西貝遼士(內地翻譯為西貝柳斯)200周年,音樂會選取了西貝最著名的交響樂《芬蘭頌》。雖則說音樂無國界藝術無國界,但對於一首具有相當明確的政治主題的樂曲而言,其所展現宣示的不僅僅是波瀾壯闊的音樂旋律,更加宣示的是其中恆久不變的追求獨立與自由的政治主題。

《芬蘭頌》是1899年西貝遼士為戲劇《自古以來的景象》的配樂,及後在1900年修編而成。這首傳世傑作誕生的背景是,1809年俄羅斯帝國擊敗瑞典帝國,瑞屬芬蘭變成了俄羅斯藩屬國。1899年,西貝為了抗議俄羅斯帝國加強對屬地管轄而寫成此曲。這首交響詩採用大量激昂憤慨、氣勢磅礡的音樂,訴說芬蘭人民的不幸與苦難,向芬蘭人民表達政治與民族危機,企圖喚起芬蘭人的抗爭求獨立的信心,號召芬蘭大公國抵抗俄羅斯試圖殖民施壓的暴政。西貝柳斯正是在這年秋天為這些舞台場景譜寫了音樂,並正式命名為《芬蘭,醒來吧》。

正如演藝學院製作的音樂會宣傳單張所言,當年芬蘭那場以籌款為名舉行的活動,實際上是一場爭取脫離沙皇統治爭取獨立的政治活動,代表了芬蘭人民掙扎求存的決心。當芬蘭還只是俄羅斯藩屬國大公國的時候,演出這首樂曲時只能採用一個隱蔽的標題——《夜曲》或《即興曲》。

無獨有偶,或許讀者還記得,香港戲劇協會去年底在香港演藝學院舉行香港舞台劇獎頒獎典禮,並絕非偶然地刻意邀請當時甚為敏感的兩位極具政治色彩的非戲劇界人士出席頒獎禮引致的政治風波。演藝學院今次在香港經歷修例風波及「獨」禍橫行的社會陣痛之後,揀選如此政治主題明確的樂曲作為40周年慶典主調,究竟是心無旁騖無心之舉呢,還是瞞天過海刻意為之?或許只有音樂會的策劃人主事人才能知曉箇中情意結。

當日演唱會可謂盛況空前,近150名表演及合唱人員參加,同時有政府司局長級高官及大批社會名流蒞臨,相信大部分演奏者或許是無心之舉(策劃者是否有心不得而知),與會者更是聽者無意興致勃勃。若果這些人事先對演奏曲目及主題稍稍有所認知,特別是政治任命的政府高官,是否還會欣然應約呢,還是悻然離場呢,則不得而知。

現今香港已經邁向由治及興的和諧發展新時代,當局在致力發展的同時,也在着手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指引。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日前接受訪問被問推動市民國家安全意識的工作是否足夠時強調有關工作「當然是越多越好!」藝發局也好,演藝學院也好,受公帑資助,就須遵從相關的法例與即將推出的指引,藝術雖然無國界,但也應該有法律邊界。制定清晰明確的指引,可以避免任何誤觸紅線底線,更能夠確保包括演藝文化事業的自由多元百花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