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劏房越來越貴
文/黎岩
「消滅劏房」終於提上了議事日程。施政報告2024提出立法規管劏房,訂立最低居住標準,並設登記制,所有劏房須符合最低標準8平米,配備有獨立廁所,經專業人士確認,申請認證後,始可以「簡樸房」名義合法出租。這本來是當局以人為本、以民為本,積極呼應中央領導提出的消滅劏房的管治目標的積極行動與良政善治。不論是中央領導還是特區管治者,其初衷都建基於大幅度改善基層市民的住房困楚,讓市民住好點,能夠在寸土寸金的香港,睡個安穩覺,擁有更多、更大、更好的滿足感和獲得感。但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在公營房屋不能同步大幅增加的同時,勢必大幅推高劏房租金,增加基層市民的住房開支。
近日發生在身邊的一件事足以說明問題。有朋友因為另有住房安排,本着少一點金錢損失的原則,擬將尚未住夠合約期滿的8平米佐敦劏房原價6000元,由另一剛好需要租房的朋友承租,且已經談妥,向房東說明原委時,房東一口回絕,並爽快表示不會追究他的違約金,他隨時可以搬走。條件是間中允許帶租客上門看房,結果他尚未搬走,新租客便以6800元承租其房間。因為按照劏房管制條例每次加租不超過8%,即業主若在原租客基礎上只能加至6500元,因為是新租客,並不會受此限制,而且業主只與新租客簽約一年,變相擁有明年更加大幅加租的權力。
其實,受制於雙方的身份所限,業主與租客之間的關係絕非是可以討價還價的平等關係,業主提出的加價幅度,租客根本就無能力討價還價只能被動接受,或者立即搬走,往往是很多租客嫌麻煩,且考慮到搬家費用等繁瑣事項,忍氣吞聲接受加價。雖然有劏房租屋管制加價8%的法例,但業主只簽租約一年,一年後另行起租計算,租客也莫之奈何。
最近小紅書上流傳的一則劏房故事,更是能夠驚掉你的下巴。有一位自稱是居住在深水埗劏房的港漂,月薪只有22000元,居住4平方米租金約4000元的劏房,但一年卻可以「死慳識儉」,存錢20萬,她的慳錢之道就是租住最便宜的劏房,盡量不乘坐巴士,每周上一次街市,一次做足一周的飯菜,從不在外面吃飯。她的目標是5年儲夠100萬,即是回內地當老闆。這也從另一個側面印證,如果香港樓價市場高不可攀,每年各大學畢業的逾萬外地生及引進的10多萬人才,很難長期在港安家樂業,最終只能敗走麥城,離開香港。
現時當局提出劏房其中一個最關鍵的指標是面積必須達8平方米,據悉全港約有11萬劏房不符標準。劏房的原意本是在一套房屋內,將個房間打造成擁有獨立洗浴的獨立空間。據部分業主透露,一套三房一廳的房間間隔成四間劏房,裝修費用大約花費50萬左右。而上述11萬不符標準的劏房,估計絕大多數都是房間小到幾乎間無可間,意味着其中絕大部分劏房仔可能不得不退出市場,且若讓當局強力執法規管劏房,未來更多的業主對此或許意興闌珊,不再營造更多劏房。在供不應求的市場格局中,劏房的租金將會直線上升,相關政策變相給基層帶來了更大的困擾。
劏房之所以存在,確實有其合理性,當今大灣區融合,相當一部分港人選擇居住在更為寬敞舒適的深圳等大灣區內地城市,部分人更是住在深圳工作在香港;也有一部分人或許是年紀偏大,不願意每天往返深港,只好租一個最便宜的劏房,偶爾過夜睡覺而已。讓這些人花更多的錢租住更大的空間確實不划算。
有劏房戶表示,非常關注當局未來的安置安排,其中有現居於工廈劏房的住戶說,擔心未來難以負責「簡樸房」租金,促政府盡快物色安置單位,並為受影響的劏房戶提供搬遷及租金津貼。
政府提出立法規管劏房,劏房的改裝成本難免會轉嫁至租客身上,且供應量整體減少的情況下資金勢必上揚,「羊毛出在羊身上,執修成本肯定會落在租戶上,租金只會愈越來越貴。」
因此,當局在考慮立法時根據現時劏房市場的實際情況,就劏房的區域環境交通等多項因素,將劏房三級制,制定不同的租金標準,以每平米600元為起點;同時,即時凍結劏房分間裝修,在完成現有劏房登記的基礎上,根據市場需求確定每年批出裝修劏房的數目,長遠而言,逐步減少,令到劏房有序退出房屋租賃市場。至於經認證符合標準的劏房,將命名為「簡樸房」,試圖「改名等同解決劏房問題」,有將問題簡單化偷換概念的嫌疑。
總而言之,立法規管劏房,不論是基於人權還是基於安全都是一件好事,但是政府切莫好心辦壞事,規管缺位,任由劏房野蠻生長,無理加價,害苦了困守劏房嗷嗷待哺的基層。解決劏房最根本的途徑,還在於為基層提供更多的公營房屋。至少,依據香港的社會現實,期待在一兩屆政府任期內完全徹底消滅劏房,似乎並不現實。短期而言,若能有效控制近乎瘋漲的劏房價格,已經是黎民百姓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