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墊支應酬費等開銷 馮國綸前秘書涉詐騙利豐逾2900萬

馮國綸前女秘書獲准以50萬元保釋候審。(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曾任利豐前非執行主席馮國綸秘書的一名女子,涉嫌於2015至2019年間,訛稱要為時任上司馮國綸墊支遊船河及應酬費用,騙取公司逾2900萬元;涉案前女秘書被控5項欺詐罪,案件昨日(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訊,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請,把案押後至今年12月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以待進行交付高等法院程序,前女秘書獲准以50萬元保釋候審。

供稱用於馮國綸遊船河

被告鄭淑嫻(66歲),報稱無業。首兩項控罪指出,被告涉嫌於2015年7月與2019年1月期間,向利豐申請預支現金,訛稱用於馮國綸遊船河,意圖詐騙利豐向她支付246.55萬元;被告又被控向利豐提供虛假陳述,聲稱遊船河費用報銷索賠表中所填資料是真實準確,以及所附證明文件為真實,誘使利豐向她支付約39.01萬元。

第3、4項控罪發生於2015年2月至2019年1月期間,被告涉嫌訛稱要墊款,用於馮國綸出席社交活動,因此向公司提出預支現金申請,意圖詐騙利豐向她支付共2609.6萬元;她亦涉嫌訛稱,報銷表上的資料和證明文件均為真實,以及有關申索已獲時任上司馮國綸正式批准,意圖詐騙利豐向她支付約37.71萬元。

案件延至12·12再訊

至於第5項控罪,涉及被告於2016年5月至2018年7月期間,向利豐訛稱她要為馮國綸的朋友,向香港保健中心購買107盒靈芝萃取物,且有關申索已獲馮國綸批准,意圖詐騙利豐向她支付30.4萬元。

案件將押後至今年12月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鄭淑嫻獲准以50萬元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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