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烈酒稅今刊憲生效 海關發告示通知旅客

調低烈酒稅率今日起生效。(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攝)

【點新聞報道】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16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宣布實行每層有不同稅率的雙層稅制,調低酒精濃度高於30%的酒類的稅率,今日起生效。香港海關已在邊境管制站及網頁發出告示通知旅客和業界。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將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第4(2)條,向立法會動議載有上述雙層稅制的擬議決議案。該份擬議決議案是行政長官今日作出的《2024年公共收入保障(酒稅)令》的組成部分。該命令使擬議決議案在命令有效期內具有十足法律效力。該命令及擬議決議案已於今日憲報刊登。

在新的雙層稅制下,進口價高於200元的烈酒,200元以上部分稅率將由100%減至10%;而200元及以下部分及進口價在200元或以下的烈酒,稅率將維持在100%。新稅率只適用於不多於1公升的烈酒。如使用容量更大的容器,應繳稅款將會按「每升價值」計算。

政府發言人表示,本港自1994年以來一直就烈酒採用簡單的從價稅制。根據2008年取消葡萄酒稅的經驗,降低烈酒稅應能促進高端烈酒貿易,從而帶動物流和儲庫、旅遊和高端餐飲消費等其他高附加價值產業的發展,創造更多工作機會,令社會整體受惠。發言人指,隨着引進因應價值而稅率不同的雙層稅制,相信有關建議已在促進烈酒業務和保障公眾健康之間作出適當平衡,以免因烈酒稅降低而導致暴飲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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