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處理劣質劏房 要用「先難後易」思維

文/陳術

在去年的施政報告,行政長官李家超提出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相關工作組月前已提交報告,據悉,李家超會在後日(16日)發表的施政報告,交代處理劏房的做法。在取締劏房或劣質劏房的問題上,筆者認為,社會應以「先難後易」的方式處理,衞生情況惡劣、面積過於狹小的劏房先處理,情況可接受的劏房按優次處理,各方面情況理想的劏房最後處理甚至保留,在可行以及過渡房屋數量足夠的情況下,有序地處理劏房問題。

面對以十萬計的劏房,說一下子都取締,不可能;要在一段日子後完全取締,有困難,有立法會議員亦指出,完全淘汰劏房並不實際,因為有人負擔不起其他單位的昂貴租金、不合資格輪候過渡性房屋,或者因上班上學問題等,故部分能居住的劏房仍有存在價值。故此,在面對劏房問題,首先不是如何、何時取締,是要先研究,有沒有需要完全取締,讓劏房「消失」。

特區政府在處理劏房問題時有三大原則,一是劏房「清零」,二是為劏房訂立統一標準,三則是有序取締,可分批處理,照顧劏房居民切實居住需要,給予劏房業主足夠時間進行符合標準的工程。筆者同意政府處理相關問題的大原則,並認為第一件事,就是先掌握數字,例如全港現時確實有多少劏房、天台房、籠屋、工廈劏房等,有了相關數字後,還必須以劏房的面積、特質再去細分,例如7平方米的以下有多少,廚廁一體的有多少,廁所連着房間的有多少,更具體一點,甚至是沒有窗戶通風的又有多少。

有了不同情況(須比現有資料更為仔細,分類更為精準)的數字後,再根據已訂立的劏房標準,馬上就知道第一階段要取締多少,但要取締多少,並非有個數字就可以,這時還需要衡量政府手上的可分配公屋、過渡房屋以至簡約公屋等有多少,如果須取締或不適切的劏房、籠屋以至天台屋等數字驚人,例如超過5萬戶,這樣別道是告別劏房,單要行出取締劣質劏房一步,已是相當不容易。

不過,不容易不等於不去做,解決社會難題,就是難的要做,更難的也要做,現時公屋輪候冊雖有縮短跡象,但等待上樓的基層市民還是不在少數,要成功取締劣質劏房,多方位增加公屋、簡約公屋以至過渡房屋等是必由之路;筆者建議,在非常時期,政府甚至可以考慮把較易改裝的工廈、較少客流的酒店,都研究改建成過渡房屋,有一情況絕不能出現,那就是劣質劏房取締了,但搬離的基層市民卻無立身之所。

現時,一些私樓業主也有把住所分租給不同人士的習慣,例如一個私人住宅本身有三個房間,那就分租給三名大學生,在這情況下,單位甚至不能算是劏房。筆者建議,一些本身沒有改建,或適當、符合各種規例的單位分租,繼續予以保留,其實劏房市場是自由市場的一部分,政府不放任其發展,但可以規管其安全及環境,在消防、安全、衞生情況容許的情況下,讓相關市場「汰劣留優」,不論是要就近上學、上班的市民,可以有多一個選擇;至於將來如何「告別劏房」,那就取決於公屋、居屋等供應量,供應量如充足,筆者敢問一句,「有自己一個家,哪有人還想住在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