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悲劇發生時 教師可以做些什麼?

【點新聞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虐童事件,於10月7日最終判決,34名職員被起訴,所有涉案職員均已完成審訊程序或已認罪。這些幼兒照顧者來回拉扯、拍打幼童,並用鞋擲他們,更餵幼童食樹葉,用手指彈幼童眼睛,更將幼童拉成「一字馬」等,毫無同理心,法官斥其心腸歹毒,邪惡橫蠻。如此殘酷行徑為教育者敲響警鐘,如何保護幼兒不受虐待,或者在虐待發生後如何及時發現並減少傷害,成為了我們必須面對的課題。在兒童成長的道路上,教師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尤其在虐童這一敏感話題上,教師的觀察和應對能力尤為關鍵。耀中幼教學院助理教授張蓓蓓博士認為教師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識別和應對兒童虐待。

張蓓蓓博士認為教師要和幼兒保持親善的關係。注意觀察幼兒有無一些無緣無故的傷痕或者瘀痕,或者是覺得幼兒的性格有大的變化,比如抗拒與人接觸,或者拒絕與人交談,出現這樣的情況就需要關注和留意。有時幼兒可能會模仿他們目擊的一些創傷性事件,比如在遊戲或日常生活中重複同樣的行為,如打娃娃或者扔娃娃。這些都要引起教育者的警覺,教師不僅要記錄這些情況,還要及時和駐校社工溝通討論。駐校社工對如何救助受虐幼兒富有經驗,知道在什麽情況下要啟動什麽樣的機制和程序來跟進和處理。所以教師一定要善用駐校社工這個資源。

政府已於 2023年6月2刊憲《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規定23類專業人員為強制舉報者,包括兒童住宿照顧服務者、牙醫、職業治療師、言語治療師、心理學家等,為相關持份者提供專業培訓,以增加識別、預防和處理個案舉報的機會。所以教師在發現幼兒有受虐可能時,不需要確定,只要是懷疑存在這個可能,採取行動就責無旁貸,不僅要通知駐校社工,還要聯繫家長,有些案例可能需要送幼兒去醫院,讓醫生做檢查,情況嚴重的甚至可能需要報警。

在強制舉報的機制下,教師一定需要有所警惕。如果教師發現幼兒有上述提到的那些症狀,除立即告訴上司外,也要及時反饋給駐校社工,社工會依據他們的專業做深入全面的評估。為了最大限度保障幼兒的權益,評估有時是跨專業、跨部門的,包括請醫生做身體上的檢查。如果情節嚴重,還會選擇報警,讓警察在法律方面採取進一步的措施。總之全部行動的選擇都是為着幼兒的福祉,因為不想令到他們受到的傷害更加嚴重,需要即刻去停止這件事。

總而言之,所有進行兒童工作的專業人士均有責任對虐待及傷害兒童的徵兆保持警惕,並在工作期間採取適當措施。加強早期預防比事後干預更重要,例如推行家庭探訪服務高危家庭;學校開設講座加強家長教育;制定策略及早辨識提供支援等。保護兒童是社會的共同責任,與兒童接觸最多的教師擔負着重要的使命,要率先垂範。

(記者:思明、施思/拍攝:思明、吳超峰/剪輯:吳超峰、思明/監製:梁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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