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監局《處理渠務工作》操守守則明刊憲生效

《處理渠務工作》操守守則會於明天刊憲生效。(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今日(19日)公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第5(1)條制定的《處理渠務工作》操守守則會於明天(20日)刊憲生效,而相關良好作業指南亦已同時制定。守則指南就管理物業渠管設施、應對極端天氣的措施、執行相關修葺令/勘測令、監察服務承建商和備存紀錄及做好相關通報與跟進工作,為持牌物業管理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提供適當實務指引。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表示,持牌物管公司須為其提供物管服務的樓宇物業,清楚確認有關物業業主須負責管理的渠管設施,並提醒有關業主及/或業主組織對其物業公用部分的渠管設施負有責任,包括妥善清潔、維修及保養等,以確保其常處於良好及安全的狀況。為協助物管業界應對極端天氣有機會引發的突發情況和意外事故如水浸、洪水、山泥傾瀉、山坡倒塌等,並提前作好準備及部署緊急應變措施,監管局先後發出了《處理緊急事故》、《樹木管理工作》和《斜坡管理工作》及最新的《處理渠務工作》操守守則,物管業界可依循有關指引行事,以保障業戶的生命財產安全。

相關閱讀:

房協:13公屋租戶主動交回單位 有人坐擁逾千萬住宅物業

金管局:即日起調高物業按揭成數上限 暫停壓力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