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訴華府強制出售令開審 或12月裁決
大公報綜合美聯社報道,16日,美國一家聯邦上訴法院開始審理短視頻社交平台TikTok及其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對美國政府「不賣就禁」法案提出的訴訟。TikTok的代表律師說,美國政府沒有證明TikTok構成國家安全風險,該法案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3位法官16日聽取TikTok訴美國司法部長加蘭案中雙方代表律師陳詞。此案源於美國總統拜登4月簽署的一項法案。該法案以「國家安全」為由,要求字節跳動必須在明年1月19日前出售或剝離TikTok在美資產,否則將在美國封殺TikTok。代表TikTok的律師平卡斯說,美國政府並未證明存在所謂「國安風險」,這些法案涉嫌違憲。
代表TikTok內容創作者的律師費舍爾說,對於內容創作者來說,這個平台是獨一無二的。內容創作者特蘭在法院外表示,TikTok是其公司的重要銷售渠道,若失去這個平台,他的公司恐將崩潰。
TikTok和美國司法部均要求在12月6日前作出裁決,讓最高法院有時間考慮後續的上訴。美媒指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特朗普和民主黨候選人哈里斯都在TikTok上造勢,爭奪年輕人的選票。
(來源: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