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議支持刺警議案 4港大生上訴減刑至15個月

4名港大生涉於2021年在學生會評議會上,動議及支持刺警兇徒梁健輝的議案,「哀悼」及美化兇徒,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下宣揚恐怖主義罪。4人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被判監禁2年。4人不服判刑提上訴,案件昨日在上訴庭處理。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採納監禁35個月為量刑起點,屬於明顯過重,裁定4人上訴得直,改判他們監禁15個月。

四名上訴人分別為:時任港大評議會主席張敬生、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皓、時任評議員兼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以及時任評議員兼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

上訴庭法官潘兆初昨日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認為原審量刑起點35個月監禁明顯過重,認為合理量刑起點應為24個月,在扣除原審20%認罪扣減、求情因素等後,總刑期應為15個月監禁,書面判詞將於3個月內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