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索賄收賄助工人受聘 廉署起訴公屋建築項目分判商兩名前工頭

兩工頭今日(12日)被廉署落案起訴代理人索取及收取利益等9罪。(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公屋建築項目分判商的兩名前模板「工頭」,涉嫌從兩名工人接受及索取共約44000元賄款,作為令兩名工人獲分判商聘用的條件。兩「工頭」今日(12日)被廉署落案起訴代理人索取及收取利益等9罪。二人均獲廉署准予保釋,下周一於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兩被告謝藍雄淇(33歲)和劉偉(47歲),同為碧海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碧海)前模板「工頭」,前者被控7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後者則被控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1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案發時,碧海是觀塘一個房屋署轄下公屋建築項目的模板工程分判商。兩名被告擔任模板「工頭」,負責監督其他模板工人工作。

謝藍雄淇涉嫌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期間,先後7次從兩名工人收取合共約39000萬元賄款,作為該兩名工人能獲碧海聘用的條件。劉偉則涉嫌於2022年7月,以同樣名目向上述兩名工人索取回佣,並由其中一名工人收取了4800元賄款。

廉署早前接獲相關貪污投訴,調查後發現該兩名工人日薪為1450元,兩名被告涉嫌向他們收取每日200元賄款。

廉署強調索取或收受賄款以助他人獲聘是嚴重貪污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7年及罰款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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