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政權案|法官:顛覆成功與否非量刑因素 判刑需具阻嚇力
【點新聞報道】法庭今日(28日)繼續處理第五批被告求情,包括參加新界西「初選」的伍健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及譚凱邦。其中,吳敏兒與譚凱邦分別以「35+」計劃不可能成功、「初選」得票低等為由,稱二人在「35+」計劃屬陪跑,以求獲得減刑。
代表被告吳敏兒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表示,「35+」計劃不涉及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性質不屬相關國安法條例中最嚴重。此外,「35+」計劃所有活動均公開進行,讓政府可以及時發現並取消相關人士資格,反映「35+」計劃根本不可能成功。她提到被告無勝出「初選」,在案中只是「陪跑」。她亦在求情信中稱,吳敏兒認為參與「初選」是一生做過最錯誤的事,對此深感後悔。
法官回應指,「35+」計劃能否成功不是法庭判刑要考慮的因素,關鍵在於所有罪成的被告均同意執行「35+」計劃的協議,舉例指有人打算搶劫銀行,法庭判刑時毋需衡量其成功機會。法庭再舉例指,若有人想毒殺他人,但因為化學知識貧乏,令毒藥份量不足導致計劃失敗,絕不代表其謀殺的罪責就較輕。
此外,法官認為不涉及武力不等於案件性質不嚴重,並指出維護國家安全十分重要,因此判刑需具阻嚇力,又指即使勝出「初選」者報名參選立法會時被取消資格,仍會有替補人選頂上,不足以證明其罪責較輕。
代表被告譚凱邦的大律師馬維騉表示,被告是環保分子,參與「初選」初衷並非推翻國家和特區政府。被告亦獲得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撰寫的求情信,讚揚他在環保方面的貢獻。
馬維騉冀法庭視譚凱邦為案件的「其他參與者」。如果法庭不接納,則希望最多只視被告為較低程度的「積極參與者」,因他在新界西「初選」中得票最低,只屬「陪跑」,加上認罪可減刑三分一。他又提到被告有健康問題,希望可給予進一步減刑。
法官表示,根據醫學報告,被告的健康問題並不嚴重。法官又質疑馬維騉否認為判刑可以用「初選」中的得票衡量,馬維騉澄清並非有此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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