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發聲 | 中西區違規建築未清拆 當局束手無策?
【點新聞報道】中西區是本港最早發展的政治及商業中心之一,經過多年發展,區內老化及舊樓僭建問題亦十分嚴重,屋宇署早前曾向中西區區議會提交文件,指曾在中西區發出3216個法定命令,涉及清拆或移除違規天台、平台、天井及後巷僭建物等行動,然而截至今年3月31日,被遵從的法定命令只有2370個,仍有846個法定命令尚未跟進。
舊樓僭建物為何必須拆除?
中西區區議員劉天正接受點新聞專訪時表示,所有僭建的建築物都容易產生安全的隱患,尤其是打颱風時,天台僭建鐵皮屋頂更是令人膽戰心驚;區議員楊學明則補充,若然僭建物建造渠管時打穿了下層房屋的防水層,會造成漏水問題,影響其他住戶及樓宇結構。加上很多違法建築多建成於法律尚未完善的數十年以前,如今設施陳舊,極不適合市民居住。
《建築物條例》(香港法例第123章)要求佔用人清拆僭建,移除未經建築事務監督事先批准和同意,或違反任何條例的已經或正在進行的違例建築工程(違建工程)。從公正的角度來說,每名市民都不應進行僭建建築工程。至於清拆僭建物的執法優次,屋宇署表示首先會處理對生命財產明顯構成即時威脅或有迫切危險的物件,如大型違拆招牌等。其次是處理新建造或建造中的僭建物,還有樓宇內部如天台、平台、天井、後巷或從外牆伸出的僭建物等。
為什麼中西區僭建建築清拆這麼難?
對於清拆建築物「難」的問題,楊學明表示,中西區是一個發展最早的舊區,很多樓宇樓齡甚至超過五十年以上,業主較難處理僭建問題,原因一是長者,往往無法應對複雜程序;二是業主是法團但僭建物佔用人不理會法團要求,法團沒有錢處理法律程序,其中有些僭建物佔用人已不在香港或法團無法聯繫。
另一方面,如果採取司法程序,要求法院發出禁制令,再聯絡建築方、制定施工方案,進行清拆工程,這些過程不但耗時費力,還需要大量資金支持。劉天正建議,政府可以為需要的業主提供法律諮詢。
如果業主不作為 應當如何處理?
民建聯中西區的議員辦事處經常接到有關僭建建築的投訴和求助。近期,屋宇署表示,就未遵從清拆令的積壓僭建物個案已成立專責小組清理,會加強檢控未履行清拆令的業主。
包括立法會議員陳學鋒在內的多位議員都建議,政府與其將沒有執行清拆令的業主告上法庭,不如由屋宇署主動進場,代為進行工程,然後再向業主收回工程費用。對於居住在「天台屋」的居民,屋宇署則可聯合社會福利署,協助做出安置後,再進行清拆。
除了強制清拆,市區重建也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可是,如今樓市下行,利潤誘因未必足以推動發展商將舊樓推倒重建,中西區市區重建的進度也有停滯跡象。楊學明指出,強拍重建的門檻現在降低,以往60年以上樓齡的大廈是收回80%的業權為前提,現在只需收回65%就可以執行重建,他希望可以對推動舊樓重建有幫助。
對未有遵從命令而又沒有合理辯解的業主,屋宇署可採取檢控行動。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命令,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及監禁。
施政報告提出,當局會檢討和修訂《建築物條例》,及因應火災問題跟進舊樓消防安全等,屋宇署預計今年內政府會提交《建築物條例》的修例建議,以簡化檢控程序以降低檢控門檻,加強對違規事件的罰則。香港作為已發展地區,難免有很多舊式建築的問題需要處理,而違規的僭建物,就猶如置身於鬧市的「定時炸彈」,涉及市民的人命、財產以及安全,政府在立法、執法方面要繼續努力;其實,廣大市民尤其是涉事者亦要自覺,不能把個人的利益,置於社會安全及福祉之上。
(點新聞記者周傾芫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