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是機場|嚴重的罪行 荒謬的求情

文/稀思路

問黃絲一個問題,2019、2020年之後,你哋有幾關心因為參與黑暴而受審、入獄嘅「同路人」?當有人不斷捐錢畀一啲食「黑暴人血饅頭」嘅KOL時,又有冇去支援因為「相信黑暴」而入獄嘅人?呢個問題看似係問題,但其實好多人心入面都有答案,雖然黃絲忽略了,但筆者沒有忘記,過去幾年咁多人因為參與黑暴而被補、被告,其實呢班人,某程度上已成為「安全套」(Condom),攬炒派齊上齊落,根本就係笑話。不過,話分兩頭,可憐之人(黑暴被告),係咪都有可恨之處呢?筆者就同讀者們,分享一則法庭新聞,可能讀者睇完,都唔知好嬲定好笑。

話說,3名男子喺2019年策劃製造土製遙控炸彈安放喺路障或擲入警署,被控串謀導致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有兩個被告已經認罪,有一個就受審被裁定罪成,被法官重判8年4個月至12年。佢哋做咗啲咩被判咁重?喺2019年11月某日到2019年12月14日期間,喺香港非法且惡意地一同串謀藉爆炸品,即係可以進行遙距引爆嘅土製無線射頻控制裝置,導致爆炸,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者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好彩,佢哋係冇引爆成功,而且亦及時被捕,但法官就嚴正地指出,3人計劃針對維持社會秩序嘅執法者,包括打算將炸彈放置到示威路障或拋入警署,會傷害警員,更會傷及其他一般市民,行為非常邪惡,如果唔係執法部門及時制止,後果不堪設想,計劃一旦成功,只會令社會暴力事件變本加厲,必須嚴懲。

想整炸彈,而且係想針對警察,某程度上,其實係「意圖謀殺」,法官重判佢哋,合情合理,但係呢,喺案件嘅審訊、求情過程,我哋就睇到唔合理嘅地方,係咩呢?就係三位被告嘅求情!首先,被判最重嘅主犯關嘉耀,辯方求情時就話佢受審時集中爭議點,但法官就反駁,因為對方唔肯認罪,所以法庭要用27日去處理法律爭議同審訊,法官仲引述相關報告,關嘉耀「不欲多陳述本案內容」、「不同意控罪內容」,顯示佢其實冇太大悔意。

另外兩位被告又如何?徐天樂求情時指,佢唔想傷及無辜,所以特登唔帶火柴去現場,但法官就回應,徐天樂案發時身上有火機,所以佢有冇帶火柴根本唔重要!至於何健忠,佢求情嘅方式又係有啲 ...... 佢呈上超過20封求情信,部分其實係佢還押果時先認識嘅人,法官就質疑,呢啲人喺被告還押時先認識佢,「憑咩可以寫啲咁嘅信畀法庭?」

睇到呢啲求情理由,讀者們認為合唔合理,係咪可以減刑嘅考慮因素呢?最後,徐、何二人因為認罪獲減22%刑期,其中何健忠因熱心參與社會服務,並曾協助警方捉賊,獲額外減刑3個月;而首被告關嘉耀,無減刑,判12年。成件事,就係一班人反政府、反警察而反上腦,被判重刑,咎由自取。但筆者想提出一個直戳要害嘅問題,係邊啲人有份煽動啲後生仔去反政府?當初話「齊上齊落」嘅「同路人」,依家又去咗邊?殺君馬者道旁兒,依家逍遙快活嘅「同路人」,其實都係「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