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黎受審|踢爆黎智英三重罪 循3線勾外力危國安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案件由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本案自2023年12月18日開審,控方在今年6月11日的第九十天審訊日宣布完成舉證,其間控方傳召了8名證人,包括5名已認罪的從犯證人,分別為《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前主筆楊清奇,以及與SWHK(重光團隊)相關的李宇軒及陳梓華。控方呈上大量圖文證據佐證控罪,包括涉案人物通訊紀錄、文章、文件、社交媒體帖文以及總時數達35小時的視頻片段等等,指證黎智英與本案其他被告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達成犯罪協議,並在國安法生效之後繼續相關協議。案件的中段陳詞於7月24日及25日開庭,讓控辯雙方進行口頭陳詞。經過前後92天審訊,3位法官7月25日一致裁定黎智英面對的3項控罪均表證成立,並決定押後至今年11月20日續審。
香港文匯報記者根據證人證詞及控方陳詞,梳理整合案件三大主線,包括黎智英串謀《蘋果日報》6名高層干犯煽動刊物和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串謀「重光團隊」干犯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外部政治聯繫,幫助讀者了解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四個犯案時段,與涉案串謀人物的勾連關係、如何進行犯罪協議和犯案角色。
黎與《蘋果》及6高層串謀干犯兩案
控罪:
一、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控罪指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上述6人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控方陳詞要點:
黎智英為整個串謀案件的主謀,與6名《蘋果日報》高層,包括前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及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利用《蘋果日報》作政治平台,串謀發布共161項煽動刊物,時段橫跨修例風波前至停刊當日,類型涵蓋新聞報道、廣告、黎智英專欄《成敗樂一笑》文章及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內容左右公眾輿論、煽惑群眾上街、鼓吹暴力「示威」、「荼毒易受影響人士的思想」。
控方指出,《蘋果日報》透過訪問「示威者」的報道,鼓吹大眾仇恨政權;「攬炒巴」眾籌登文宣廣告的報道,則鼓動公眾以非法手段抗爭「攬炒」,對抗政權;《蘋果日報》的廣告則指控警察是「黑警」,宣揚仇恨警察。另外,在國安法生效前,黎智英下令《蘋果日報》推出英文版,目的是請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對中國或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封鎖或從事敵對活動。
其中涉案85篇刊物在國安法生效後發布,對國安法作出惡意及毫無根據的指控,其中31篇涉及尋求外國制裁,故除了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還涉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控方指,儘管黎智英知悉國安法已在香港實施,仍持續在Twitter或透過接受訪問及訪談節目等,對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作出惡意及欠基礎的指控,亦繼續請求外國或海外組織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
控方列舉在涉案時間,黎智英在其專欄《成敗樂一笑》撰寫22篇評論文章,共錄製24集《Live Chat with Jimmy Lai》訪談節目,其中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11月29日之間,黎智英共進行了14次訪談。控方也列出19名參與直播節目的嘉賓,當中包括壹傳媒前董事Mark Clifford、「末代港督」彭定康、天主教香港教區退休主教陳日君、美國外交官Raymond Burghardt(薄瑞光)等人。
串謀乞外國「制裁」謀推翻政權
控罪: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黎智英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間,與Mark Simon、陳梓華、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控方陳詞要點:
黎智英為「重光團隊」幕後主腦和金主,透過「中間人」陳梓華指示李宇軒、「攬炒巴」劉祖廸、Mark Simon及其他人,組織「全球登報」行動,請求外國向中國施壓,並為他們墊支510萬元登報宣傳。除了全球登報活動,李宇軒等人以「重光團隊」作平台推動黎智英的所謂「支爆」計劃,分四步驟進行國際游說,持續與美英日政客接觸及聯繫,開拓「美國線」、「英國線」及「日本線」,串謀乞求多國實施「制裁」,最終達到推翻政權目的。
陳梓華、李宇軒及「重光團隊」,根據黎智英與Mark Simon指示,發布多篇文章、新聞稿及所謂「制裁」名單,目的是促請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及敵對活動。2019年12月20日,「重光團隊」在網站發布一份144人的所謂「制裁」名單,由「重光團隊」及「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製作。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重光團隊」在2020年7月1日發新聞稿,請求英國政府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馬格尼茨基式制裁」,及撤回與香港的引渡條例;同月發信促捷克、愛爾蘭及葡萄牙暫停與香港的引渡協議。控方列出多項「重光團隊」的Twitter(現稱「X」)的帖文,包括轉載羅冠聰要求國際「制裁」香港特區官員,英國金融家Bill Browder鼓吹「制裁」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官員的帖文等。「重光團隊」亦曾邀請英國保守黨國會議員Bob Seely、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David Alton)等,來港觀察「示威」活動及區議會選舉,又資助大專團隊學生到巴黎、倫敦等地與海外政客會面。
黎指使「重光團隊」勾連外力四步驟
第一步 讓外國政府知道香港的情況
第二步 請求外國政府關注及譴責香港特區政府
第三步 與外國政要見面,並將他們的想法帶回香港
第四步 與外國的政治顧問建立關係,影響外國政府對華政策,推動外國制裁香港特區政府,甚至推翻中國政權
黎「外部政治聯繫」曝光 勾連英美政客前官員充當「外國代理人」
控方在庭上展示一張黎智英的「外部政治聯繫」圖,涉案的外部政治人物分布美國、英國和台灣地區,其中有多名外國政客是黎智英的代理人或中間人,負責協助黎聯繫外國、討論推動對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實施所謂「制裁」事宜等。
與英反華政客有直接合作
在「英國線」方面,被控方點名的關鍵人物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是以英國為基地的「香港監察」創辦人,他也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顧問, 涉嫌和黎智英請求外國「制裁」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官員。羅傑斯於2017年經李柱銘認識黎智英,兩者其後密切合作,不時就香港議題直接聯繫。控方認為羅傑斯是黎智英的「外國代理人」。聯繫圖亦顯示黎智英曾與「香港監察」贊助人、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David Alton)見面。
另一名黎智英的「外國代理人」是英國政客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他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的創辦人,也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成員,他透過羅傑斯介紹認識黎智英,就香港議題與黎智英有直接合作。裴倫德曾多次公開煽動「制裁」香港特區政府官員,並大力支持香港的激進派。黎智英與裴倫德及羅傑斯透過社交媒體溝通,就所謂香港事務合作,包括協助邀約「末代港督」彭定康在遊行「示威」前受訪,彭定康亦參與黎的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
在「美國線」方面,黎智英曾會見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時任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時任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及多名參議員,請求他們支持香港的「示威」,黎向蓬佩奧建議美國「制裁」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官員,聯繫圖另顯示黎智英曾與白宮前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會面。控方指,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Jack Keane、美國前副國防部長Paul Wolfowitz、多年來受薪與黎智英合作參與美國及「台灣事務」。黎智英在2020年3月至7月間,透過電郵與助手Mark Simon 、Jack Keane、Paul Wolfowitz、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Christian Whiton等人,討論有關《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制裁時機及目標等事宜,黎智英建議最有效的「制裁」方法,是凍結中國官員在海外的銀行戶口。
參與「美國反華宣傳」
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Keane和Wolfowitz於2020年年底,先後在黎智英主持的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受訪,提到美國應「制裁」中國華為公司,以及如何令美國關注香港議題。控方指,黎智英與美國駐港前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華爾街日報》編輯Bill McGurn,參與「美國反華宣傳」(US Anti-China Propaganda)。黎與郭明瀚是多個通訊軟件群組的成員;黎智英和助手Mark Simon及Bill McGurn曾在一個通訊群組中討論刊登黎智英撰寫的文章。
控方展示的黎智英外部政治聯繫圖顯示,黎智英曾與台灣民進黨當局蔡英文見面,2016年3月黎智英對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說,他曾和蔡英文見過幾次面,而黎智英追蹤的其中14個Twitter賬號,當中就包括蔡英文。另外,黎智英試圖將美國駐港前總領事郭明瀚,介紹給台灣《蘋果日報》前顧問江春男,以便郭明瀚可以參與「台灣事務」。
控方指出,除了外部政治聯繫外,在香港本地,黎智英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主席李永達,以及「職工盟」李卓人、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及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等人聯繫,黎智英曾安排上述人等會面,討論「示威」和國安法等議題;黎亦是一個安排和宣傳「示威」的WhatsApp群組成員。
(來源:香港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