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多項措施支援內地養老 公屋單位提供彈性

政府現時推行多項措施,便利香港長者在內地養老,提供更多安老選擇。(點新聞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在回答立法會議員黃國時表示,政府現時推行多項措施,便利香港長者在內地養老,提供更多安老選擇。對於公屋單位租戶,當局亦提供彈性,讓長者安心選擇養老定居地。

其中,可攜現金援助措施包括廣東計劃、福建計劃和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在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下,選擇在粵閩兩省養老的合資格香港長者,不必每年回港亦可領取高齡津貼或長者生活津貼。截至2024年3月,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的受惠人數分別為約2.5萬人及2447人。可攜現金援助現時僅適用於在廣東省及福建省養老的合資格長者。

目前,社署委任代理機構協助推行可攜現金援助措施,提供一系列服務,包括為未能回港的長者辦理申請、進行個案覆檢、為受助人提供查詢和申報服務、協助社署追討受助人多領款項,以及調查懷疑詐騙個案等。

當局表示,為加強支援在粵閩兩地養老的長者,讓不適應內地生活的長者有更多選擇,房屋局亦為領取可攜現金援助而須交回所租住的公屋單位或刪除戶籍的長者提供彈性。現時房委會及房協容許長者保留其公屋單位不超過三個月,寬限期由長者離開香港的日期開始計算

此外,如受助人自願交回所租住的公屋單位,房委會及房協會應受助人的要求,在沒有違反租約的情況下,在收回公屋單位時向其發出保證書。當受助人日後返回香港定居並行使保證書,若其符合申請公屋的資格及保證書上所列條件,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受助人亦可獲房委會或房協編配已翻新的公屋單位

對於原來的公屋單位仍有家人租住的受助人,可向房委會申請恢復戶籍保證書。有關公屋單位的租約有效期內,受助人若返回香港定居,可根據當時的公屋政策,通過保證書申請恢復為有關租約的認可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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