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棍張秀賢借錢不還 缺席應訊被頒令破產

攬炒派前元朗區議員、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張秀賢四處借錢欠債不還,他近年頻被入稟追債。考評局通識科委員會前主席賴得鐘去年中入稟區域法院,向張追討14萬元欠款及利息後,今年3月再入稟高等法院對張提出破產呈請。高等法院昨日開庭處理破產案,張未有到庭應訊,法官陳靜芬遂按程序頒令張破產,書面理由將於下周一(15日)頒布。

呈請人賴得鐘,答辯人張秀賢。根據賴於去年中的入稟狀指,賴於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5月27日,四度借款合共16萬元予張。但到前年2月還款限期時,張仍沒有還款。至同年10月雙方達成協議,但張違反協議遲遲未還清款項。及至去年初,張只還款二萬元,從2023年1月28日起便沒有再還款,賴遂入稟要求法庭頒令,張須償還14萬元餘款及利息。

到今年3月,賴再入稟高等法院對張秀賢提出破產呈請,案件上月在聆案官席前提訊時,張出庭應訊表示反對破產呈請,但不爭議欠款,願意償還債務、堂費及律師費,但希望法庭釐清整體金額,讓他可以在1個月內還款。聆案官遂應張要求押後聆訊,但基於張反對破產,案件交由高等法院法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