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網約車平台 將納入規管
網約出租車服務日漸流行,但亦衍生了監管不足及乘客安全等問題。政府建議透過發牌或許可證制度規管網約車平台,並按審批條件營運業務,否則均屬違法。政府同時建議修例打擊「白牌車」,參考外地情況,若涉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一經法庭定罪,可被暫時取消駕駛執照資格,例如停牌一年。
政府計劃今年稍後展開後續研究,六個月內檢視進展,一年內完成研究,目標於2025年制定立法建議。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相關研究是迎合社會變化和市民需求,但當局必須平衡各方利益,審慎評估社會情況,讓的士和網約車雙贏共存。
運輸及物流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考慮發牌規管網約車平台,條件包括:確保平台提供的出租車持有牌照,購買包括乘客在內的相關保險,司機也要接受體檢及考牌。目前私家出租汽車許可證為上限1500個,至於會否在平台之下增加領取出租許可證的私家車數目,仍然需時研究,預料一年內完成。
業界:堵塞漏洞 保障乘客
文件又提及,政府已於去年底提高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罪行的罰則,但執法仍存在一些限制,為加強阻嚇,初步建議修訂《道路交通條例》第52條,清晰列明若任何人被判罪成,駕駛執照須被取消不少於一個指明期間,例如12個月,局方會與律政司及警務處進一步研究,盡快敲定修例細節。
當局指出,由於仍然有一宗網約車司機司法覆核案,需要等候裁決結果,一併吸納判決內容;此外,運輸署在今年稍後開始對有關乘客需求及轉變進行調查,於六個月內檢視進展情況,預計一年內完成。政府目標在2025年,為規管網約車平台訂定相關立法建議。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何志強認為,以法例規管網約車平台,可以保障的士業界持續發展,同時期望研究方向可容納多種營運模式,例如傳統的士同樣可加入網約平台等。對於政府建議非法取酬載客定罪後擬須停牌一年,何志強認同加強阻嚇力,同時建議可增加其他罰則。
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會長周國強則表示,現時網約車平台存在灰色地帶,導致不少「網約白牌車」在市區遊走,相信政府發牌規管網約車平台可堵塞漏洞,以更好保障乘客利益。他推測,政府在控制牌照數目,以分為不同車隊,將來推行新營運模式時可更為暢順。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恒鑌認為,相關研究是迎合社會變化和市民需求的合理做法,但由於研究結果將影響三萬多名的士從業員的生計,以及網約車在香港的長遠發展,當局必須平衡各方利益,審慎評估社會情況,才考慮應否仿效內地或海外做法,訂立有效規管網約車平台的措施,以及落實時間表。
議員:競投發牌 提升質素
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白牌車」的出現導致市場失去秩序,以人口相若的其他城市比較,香港現時的士數量供不應求,建議政府進行市場需求評估,以實際需要制定政策。
另一名議員郭偉强建議以競投形式選出更可靠的網約車平台,以及為牌照加上年期限制,短則三至五年,長則十年,同時參考內地網約車平台評分機制,讓乘客為司機服務及車輛環境評分,有助政府監察政策成效。
多管齊下|五個的士車隊牌照 料月內批出
透過網約車提供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在世界各地日漸普及,本港現時大部分點對點交通服務都是由的士提供,為優化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政府除建議規管網約車平台以外,早前已着手引入的士車隊制度,共收到15份的士車隊申請,預計月內公布結果,批出五個車隊牌照。
司機須先參與培訓課程
在的士車隊制度下,除了與駕駛安全及其他營運方面有關的要求外,的士車隊牌照持有人必須提供網約渠道,包括手機程式及網站,以便乘客預約行程、提出查詢及投訴,以及在行程結束後就司機的表現評分等。
各車隊數量也有要求,市區的士車隊規模需有300至1000輛,新界的士車隊就只需100至350輛,同時須提供可供輪椅上落的士,車隊的士車齡不能超過三年,司機要先參與培訓課程。車隊的士可收取預約費,並可與乘客協定不按表收費,但車隊的營運、服務亦按合約,受運輸署監管。
據了解,將來機場的士站,將一般的士和車隊的士,分開不同位置,供旅客自行選擇。政府表示,支持車隊打造自己的品牌,提升服務質素,又相信的士車隊推出後,可以滿足市民的需求。
他山之石|外地規管網約車 營運年期設上限
現時內地或海外多個城市都有明確條例規管網約車平台,政府曾就深圳、新加坡、倫敦、堪培拉、多倫多及日本五個地區的網約車規管進行調研,發現都是透過牌照或許可證制度規管網約車平台公司,並按審批條件營運業務。
需在營運地區設公司
一般而言,平台公司需在營運地區設立公司,並提供當地聯絡地址及負責人,以便政府當局監察平台服務,平台公司獲批的營運年期設有上限,期滿後需再次提交申請。
如平台公司未獲政府發牌而提供服務,或安排沒有合適牌照和保險的車輛或司機提供服務,均屬違法,可被罰款/監禁。舉例在深圳,違例可處最高罰款30000元人民幣,新加坡則最高罰款10000新加坡元(折合57900港元)、最多監禁六個月,如平台公司違反審批條件,政府可暫停或撤銷其牌照,以及作出其他罰則。
各地的發牌要求及年期規定則各有不同,澳洲堪培拉法例要求申請人須為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持有可從事相關工作簽證的人士、牌照營運有效期最長為六年;新加坡則要求800輛或以上車隊的大規模營運商須持有「召車執照」、持有新加坡聯絡地址及負責人,執照營運年期在執照條款內訂明。
(來源: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