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項控煙政策一文睇|禁煙區吸煙增罰至3000元 電子煙全禁

【點新聞報道】醫衞局今日(6日)宣布,政府計劃在短期內推出10項控煙措施,以及在中長期持續探討多項控煙措施,包括進一步擴大禁煙範圍,務求多管齊下,全方位杜絕煙草產品對社會的禍害,保障巿民的健康。

「管供應、降需求」

(一)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區分已完稅和未完稅煙,以提升執法成效。政府正就此進行顧問研究審視執行細節。政府亦會修訂《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規定售價低於煙草稅的煙草產品須證明已課稅。

(二)提高未完稅相關罰則。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煙的最高罰則,由目前循簡易程序定罪可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大幅提高至循公訴程序定罪可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政府亦會提高《應課稅品條例》下有代價地就罪行不予檢控(即以罰款代替訴訟)的罰則,以及把《應課稅品條例》罪行列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令香港海關得以申請凍結與私煙活動相關的非法得益。

(三)禁止管有另類吸煙產品。繼2022年4月30日起禁止入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政府將會進一步禁止以任何形式(包括自用)管有另類吸煙產品,貫徹全面禁止另類吸煙產品的目標。

(四)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提供煙草產品,提供者須承擔法律責任,以保護未成年人士,避免接觸煙草產品。

(五)持續檢視增加煙草稅的成效和未來調整的步伐。

「禁宣傳、減引誘」

(六)禁止加味煙,包括薄荷煙、糖果/水果煙,以抗衡煙草商意圖以加味煙吸引年輕人和女性吸煙及令吸煙者更易養成和維持吸煙習慣。

(七)實施全煙害警示包裝,規定煙草包裝(包括品牌和產品名稱)只可以統一設計顯示,減弱煙草商品的推廣效果。

「擴禁區、免煙害」

(八)排隊時禁止吸煙。現階段建議排隊禁煙範圍包括排隊輪候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排隊進入指定公眾處所,如公營醫療設施、公眾遊樂場地、主題公園、公眾娛樂場所等。

(九)擴大法定禁煙區至指定處所的出入口指定範圍,包括幼兒中心、學校、安老院和公營醫療設施;並賦權於特定地點訂立大範圍禁煙區,以進一步減低市民於公眾地方受到二手煙禍害的機會。政府亦會將於法定禁煙區作出吸煙行為的定額罰款提高至3000元。

「重教育、助戒煙」

(十)加強戒煙服務和宣傳教育,措施包括增加戒煙服務點、加強中醫戒煙服務、透過地區康健中心以個案管理模式提供戒煙服務、加強基層醫療人員的戒煙培訓、以流動應用程式協助戒煙,以及在學校恆常課程中加入更多有關煙害的元素。

盧寵茂表示,醫衞局會繼續與相關部門草擬立法建議和研究具體執行細節,以爭取於今年年底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

醫衞局會於短期措施落實後,審視措施對降低吸煙率的成效,繼而釐定推行中期控煙措施的計劃。政府會探討的中期措施包括規定煙草產品須擺放於顧客無法看見及觸及的地方、加強措施以確保零售點遵守各項煙草產品的銷售限制、禁止俗稱「火車頭」的邊行走邊吸煙行為、按地區情況探討以試行方式訂立大範圍禁煙區以持續擴大禁煙範圍,以及對縱容違例吸煙的場所管理人施加法律責任。

長遠而言,醫衞局會因應短中期措施的成效,探討推行其他更進一步的控煙措施,包括禁止向某一日期後出生的人士售賣煙草產品、引入與世界衞生組織建議水平及/或通脹掛鈎的煙草稅調整機制,以及煙草產品規格的限制(如尼古丁含量、煙支標準化外觀),向「無煙香港」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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