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白牌車搶客由本地擴至跨境 合法經營者業務大受影響?

【點新聞報道】近期的士業界主動「放蛇」白牌車(又有網約車的稱呼)司機,掀起網上熱話。然而,白牌車業務並不局限於香港境內,甚至已經蔓延至跨境接載服務,進一步影響合法經營者的業務。

跨境載客取酬盛行 不法之徒利用小紅書宣傳

點新聞記者留意到,小紅書充斥跨境包車的宣傳廣告,接載範圍主要覆蓋佛山、廣州、東莞、中山、珠海等大灣區主要城市,價錢由400至2000元人民幣不等。有公司更加以24小時服務、上門接送、無需換乘、點對點直達等口號做招徠。

白牌車業務並不局限於香港境內,甚至已經蔓延至跨境接載服務。(點新聞記者趙理攝)
小紅書充斥跨境包車的宣傳廣告,接載範圍主要覆蓋佛山、廣州、東莞、中山、珠海等大灣區主要城市。(小紅書圖片)
記者與客服和司機的對話紀錄。(微信圖片)
司機通知記者到機場四號停車場二號閘門等候。(微信圖片)

記者嘗試聯絡其中一個名為「香港XX包車」的營運賬號。由於客服需要查詢航班資料及抵港時間,記者偽裝成一名長期居住於內地的香港商人,即將乘搭國泰航班,從泰國曼谷返港。客服報價指,從香港國際機場出發,經深圳灣口岸,前往南山海岸城西座的話,商務車包車價格為680元人民幣,需要顧客預支其中200元人民幣作為訂金。記者按其指示,透過內地版支付寶付費,成功預約商用車接載,客服亦安排建立微信群組,並把負責接載的司機加入,以便記者聯繫。

翌日中午,當航班抵達後,記者隨即聯絡司機,獲通知到機場四號停車場二號閘門等候。負責接載記者的商務車為一台白色豐田七人車,司機則是一名年約50歲、說話帶有鄉音的香港人。儘管記者嘗試透過閒話家常,令司機放下戒心,但當問及是否落車後付款時,對方態度立即轉趨強硬,質疑記者「坐錯車」,又重申不會收取報酬。最終,整趟行程連同過關時間,需時約1小時,其間司機未有親自收取報酬。相反,客服在得知記者抵達目的地後,即時要求支付餘下款項,完成交易。

司機是一名年約50歲、說話帶有鄉音的香港人。(點新聞記者趙理攝)
記者乘坐該輛商用車,前往南山海岸城西座。(點新聞記者趙理攝)

張欣宇:有違兩地牌原意 如有需要可增發經營牌照

翻查政府資料顯示,深圳灣口岸只有18間跨境出租車營辦商,當中沒有「香港XX包車」。記者認為,從司機的反應,再加上整個支付過程透過內地軟件進行,可以判斷,對方顯然是熟悉本地法例,清楚地知道非法取酬載客的嚴重性。

「A4聯盟」立法會議員張欣宇坦言,相關白牌車的法理基礎更為薄弱,情節亦非常嚴重,很可能觸犯兩地法例,尤其是兩地車牌是特別牌照,便利政商人士往返,不可能容許司機載客取酬。他認為,類似的違規情況一直都存在,除兩地警方加強執法之外,政府亦要想方設法,滿足高端客人的出行需求,如有需要,可適量地增加合法經營的牌照數量。

張欣宇坦言,相關白牌車的法理基礎更為薄弱,情節亦非常嚴重,很可能觸犯兩地法例。(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曾就跨境載客服務去信運輸署,發言人回覆指,現行法例或出租汽車許可證發證條件並無禁止持證人透過其他人士和機構,包括網上召喚服務平台,以安排出租汽車服務。不過,有關用作跨境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的私家車,必須取得跨境出租車配額並獲簽發「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以及私家服務(豪華房車)(過境服務)出租汽車許可證,出租車必須於前面擋風玻璃及車尾位置張貼識別標誌。截至2024年4月30日,政府共發出607張私家服務(豪華房車)(過境服務)出租汽車許可證。

發言人又提醒,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條例》)(第374章)第52條的規定,任何人士不得駕駛或使用汽車;或容受或允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除非該車輛符合《條例》訂明的若干條件,例如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即屬違法。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10,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則可處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12個月。有關車輛亦可被暫時吊銷汽車牌照,初次違例可被吊銷汽車牌照6個月;如同一汽車其後再重犯則可被吊銷汽車牌照12個月,牌照被吊銷期間涉案車輛須移交運輸署保管。

的士不滿白牌車打擊生意 市民讚Uber提供更多選擇

除跨境載客服務之外,本地白牌車(網約車)接送亦同屬違法行為,近期更加有的士業界不滿私家車司機頻繁利用網約平台「搶客」,主動「放蛇」打擊。有網民認為的士業界的服務態度長期被人詬病,又列出多個的士違泊地點,呼籲大眾舉報,反制的士業界的行動。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聲,為事件降溫,提及政府會於7月完成規管網約車的初步研究,呼籲的士業界有投訴應向執法部門舉報,切勿「放蛇」。

有份參與行動的的港九新界的士司機總會副主席周展圖稱,不後悔作出有關行動,重申他們是舉報而非「放蛇」。他提到,Uber進駐香港11年,仍然保留白牌車業務,知法犯法,政府又置之不理,許多的士司機已經忍無可忍,自己有理由為他們發聲,強調自己只是為不義之事挺身而出。

周展圖續稱,本港經濟持續低迷,的士司機收入大減,而且白牌車接載取酬本身是違法行為,沒有第三者責任保險,危及乘客安全,政府和網民不應助長違法者的氣焰。他又反擊網民「難截的士」的言論,認為白牌車業務扼殺的士業的生存空間,自然減少的士在市區行走的數目。

面對的士和白牌車之間的競爭,市民又有什麼看法?吳先生向記者透露,自己平日有使用Uber的習慣,每月大概兩至三次,每次花費約百多港元,形容Uber私家車較為乾淨,司機服務態度更佳,「若然價錢相近,首選還是Uber」。被問到保險,他笑言,的士交通意外數字同樣很高,自己不擔心保障問題,「自己的事,自己負責」。

另一經常使用Uber服務的王小姐表示,的士司機態度惡劣,自己曾和朋友一起被拒載,相反「Uber白牌車明碼實價,不會有這類問題」,認為Uber有其存在價值,能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儘管認同的士業有害群之馬,但「80後」鮑先生則持相反意見,認為政府有責任加強規管白牌車,希望的士車隊的成立能推動業界良性競爭。

田北辰:沒有政策永恒不變 鼓勵業界加入網約平台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的士車隊無助解決當前危機,未有加入車隊的司機依然有機會拒載、兜路等等,難以提升整個業界的服務水平。他認為,要解決服務質素參差的問題,可以鼓勵業界加入網約平台,甚至只允許的士按通脹幅度加價,如果超過,需要政府用港鐵股息補貼,當局可要求全港的士加裝閉路電視,以增加舉報制度的有效性。

田北辰重申世上沒有政策是永恒不變。(點新聞資料圖)

至於網約平台,田北辰解釋,該種營運方式並非洪水猛獸,而是大勢所趨,「越來越多人使用智能電話,無可能再停留『通街截的』嘅時代」。據他了解,現時約有七成的士司機加入Uber,部分人士的月均收入增加超過一萬元,「載客點都好過『載空氣』,網約平台可以減少司機等待時間,有助『做大個餅』」,更反問餘下三成的士司機為何不加入Uber。

田北辰強調,如果所有的士司機加入Uber等平台,仍然供不應求,政府就應該考慮加發網約車牌照,重申世上沒有政策是永恒不變。他相信,屆時網約車牌照只准接載網約訂單,的士可以額外接送「街客」,依然比網約車更有優勢。

Uber網約平台。(點新聞圖片)

立法會議員張欣宇則認為,的士與白牌車業界之間維持的微妙平衡即將打破,政府無法再一個「拖字訣」應對。他認為,改革是無可避免,肯定會影響到既有的利益格局。從政策優先次序來說,應該是市民所需為先,基層租車司機其次,然後才到牌主投資人,如果將優先次序搞混了,出現社會矛盾的風險則非常大。

當局年中諮詢各界 未來網約平台只有持牌經營者

針對近期白牌車的爭議,運輸及物流局回覆點新聞指,政府對於使用不同通訊科技,包括網絡或手機程式召喚出租汽車持開放態度,惟使用科技的同時必須合乎法規,包括有關車輛須持有出租汽車許可證,以保障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利益和安全,確保道路的有效使用,以及現時有九成市民使用的公共交通系統的高效可靠及長遠健康發展。

運輸及物流局又提到,政府一直有就如何處理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活動聽取業界的意見和進行交流。政府正檢視現有法例,以期更有效處理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活動;亦正研究如何規管網約出租汽車平台,以期只有的士及持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的車輛可透過平台提供服務,加強打擊非法活動。政府計劃於今年年中,就有關規管所涉及的政策和法律觀點,以及海外經驗研究所得的考慮要點,與立法會議員、業界及其他相關持份者進行溝通及聽取意見。

運輸及物流局表示,使用科技的同時必須合乎法規。(點新聞資料圖)

從當局答覆可以判斷,政府有意打擊白牌車的非法活動,並且在不久的將來要求只有的士及持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的車輛透過平台提供服務。只不過,若然網約平台依然縱容白牌車經營,政府屆時會否有足夠的法律工具,控告平台經營者違規,甚至要為行為罰款或負上坐監的風險?

至於跨境接載服務,就要視乎警方的執法力度。而事實上,警方近期亦採取連串行動,打擊非法駕駛跨境私家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行為,例如,新界南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喬裝旅客,在荃灣及沙田分別登上4輛預約的私家車前往珠海、中山及深圳,警員發現4輛私家車並沒有出租汽車許可證,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記者相信,若然警方加強執法,與內地有關部門合作,將違規車輛吊銷牌照,甚至要司機和用作車輛登記的公司負責人負上更大刑責,必然有助維護合法經營者的權益。

(點新聞記者趙理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