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起全港禁餵野鴿 最高罰款10萬元加坐監一年

【點新聞報道】立法會今日(22日)三讀通過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草案,建議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現行規定擴展至涵蓋野鴿;草案亦建議將非法餵飼動物的最高罰則,由現時罰款1萬元提高至10萬元,另加最高一年監禁刑罰。

修例同時為非法餵飼動物引入定額罰款制度,每張罰單的罰款額為5000元;擴大打擊非法餵飼行為的執法人員類別,由漁護署人員與警員擴展至食環署、康文署及房屋署的部分人員。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條例草案獲通過後將於今年8月1日生效,政府會就新例進行公眾教育及宣傳,並建立新定額罰款通知書系統等。

8月1日起,全港範圍內禁止市民餵飼野鴿。(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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