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英使館連發六文 闡釋台灣問題及台法律地位

【點新聞報道】據中國駐英國使館網站公布,使館昨日(17日)連發六文,清楚闡釋台灣問題及台法律地位。

第一問:近期,個別西方國家政客刻意曲解一個中國原則,迴避台灣島與中國大陸的歷史聯繫,妄圖炒作「台灣地位未定論」。請中方介紹一下台灣的歷史經緯?

使館發言人:一個中國原則清清楚楚,就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台灣自古屬於中國的歷史經緯清晰、法理事實清楚。大量的史書和文獻記載了中國人民早期開發台灣的情景,同時不斷有新的考古發現和研究證明海峽兩岸深厚的歷史和文化聯繫。

近代以來至二戰結束,台多次遭遇外敵侵入。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國政府發表《開羅宣言》宣布,三國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該宣言內容後來還得到1945年7月由中美英三國共同簽署、蘇聯隨後參加的《波茨坦公告》的再次確認。這些具有國際法律效力的文件構成了戰後國際秩序的組成部分,也奠定了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領土的法理根基。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後,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成為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是在中國這一國際法主體沒有發生變化情況下的政權更替,中國的主權和固有領土疆域沒有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理所當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國的主權,其中包括對台灣的主權。

1971年10月25日,第二十六屆聯大以壓倒性多數通過第2758號決議,從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乾淨徹底地解決了包括台灣在內全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明確了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不是一個國家,明確了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只有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唯一合法代表,不存在「兩個中國」「一中一台」。

由於中國內戰延續和外部勢力干涉,海峽兩岸陷入長期政治對立的特殊狀態,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從未分割也決不允許分割,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的地位從未改變也決不允許改變。

第二問:英國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時,兩國對台灣問題是如何處理的?

使館發言人:英國於1950年1月6日承認新中國,是最早承認新中國的西方大國。之後,兩國於1954年6月17日建立代辦級外交關係,1972年3月13日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在兩國關於互換大使的聯合公報中,英政府明確承認中國政府關於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的立場,決定即日起撤銷其在台灣的官方代表機構,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不僅是英國,一個中國原則也是世界各國同中國建立和發展關係的根本前提和政治基礎。從第一個同新中國建交的國家,到第183個建交國瑙魯,都從政治上承諾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並且寫入了同中國的建交公報、聯合聲明等政治文件,都同台灣斷絕了所謂「外交」關係。這充分說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國際大義,是人心所向,是大勢所趨。

第三問:近年,個別西方國家政客鼓吹所謂「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論調。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使館發言人:1971年聯大第2758號決議,白紙黑字清楚寫明,「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決議從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乾淨徹底地解決了包括台灣在內全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明確了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不是一個國家,明確了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只有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唯一合法代表,不存在「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如果台灣地位未定,如果中國的代表權不包括台灣,為什麼要驅逐「蔣介石的代表」?為什麼50多年來中國在聯合國和其他眾多國際組織中的會費比額,都將台灣的GDP計算在內?

聯合國系統始終遵循聯大第2758號決議,秉持一個中國原則處理涉台問題。聯大第2758號決議通過以後,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乃至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均予以恪守,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不承認台灣當局所謂在國際上的代表權。

作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台灣地區沒有任何根據、理由或權利參加聯合國及其他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任何關於台灣地區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的問題,都必須按照聯大第2758號決議確認的一個中國原則來處理。1972年5月第二十五屆世界衞生大會依據聯大第2758號決議通過25.1號決議,也再次確認了這一點。

第四問:近期,個別美政府官員公開蓄意歪曲聯大第2758號決議,挑戰國際社會一個中國共識,或引發西方國家效仿。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使館發言人: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國際大義,是人心所向,是大勢所趨。美國的謊言重複一千遍,也變不成事實。

美國作為《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簽署方,對台灣屬於中國的歷史和法律事實一清二楚,卻彷彿得了「健忘症」,公然挑戰戰後國際秩序。作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不僅沒有帶頭遵守聯大決議,反而一再質疑、曲解,侵蝕聯合國根基,踐踏國際法原則,還企圖用自己的惡意歪曲誤導國際輿論,將自己的錯誤立場強加給國際社會。

美國必須停止虛化掏空一個中國原則。台灣問題曾經是影響中美關係正常化的最大障礙,中美三個聯合公報本來已經完全解決了這個問題,雙方的理解和政策不應存在差別。美國在公報中明確表示:「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是美國的政治承諾,也構成了中美關係的政治基礎,更是美國一個中國政策的本源本義。

建交45年來,之所以中美還在討論台灣問題,就是因為美國不斷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仍在干涉中國內政,阻撓中國統一。對於聯大第2758號決議,美國只有嚴格遵守的義務,沒有任意曲解的資格,更沒有恣意妄為的特權。我們要敦促美國,不要站在國際社會的對立面,不要站在國際正義的對立面,不要站在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對立面,打「台灣牌」必然引火燒身,搞「以台制華」必然以失敗告終。

第五問:近年來台灣地區民進黨當局不斷加大謀「獨」挑釁,中方對此持何立場?

使館發言人:台灣地區民進黨當局堅持「台獨」分裂立場,勾連外部勢力不斷謀「獨」挑釁。他們拒不接受一個中國原則,歪曲否定「九二共識」,妄稱「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公然拋出「新兩國論」;在島內推行「去中國化」、「漸進台獨」,縱容「急獨」勢力鼓噪推動「修憲修法」,欺騙台灣民眾,煽動仇視大陸,阻撓破壞兩岸交流合作和融合發展,加緊「以武謀獨」、「以武拒統」;勾結外部勢力,在國際上竭力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民進黨當局的謀「獨」行徑導致兩岸關係緊張,危害台海和平穩定,破壞和平統一前景、擠壓和平統一空間,是爭取和平統一進程中必須清除的障礙。

台灣是包括2300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台灣,中國人民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決心不可動搖、意志堅如磐石。搞「台獨」分裂抗拒統一,根本過不了中華民族的歷史和文化這一關,也根本過不了14億多中國人民的決心和意志這一關,絕對不可能得逞。外部勢力打「台灣牌」,是把台灣當作遏制中國發展進步、阻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棋子,犧牲的是台灣同胞的利益福祉和光明前途,絕不是為了台灣同胞好。中國堅定不移走和平發展道路,同時決不會在任何外來干涉的壓力面前退縮,決不會容忍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受到任何損害。「挾洋謀獨」沒有出路,「以台制華」注定失敗。

第六問:請問,當前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和對台大政方針是什麼?

使館發言人:在民族復興的新征程上,中國政府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深入貫徹新時代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和對台大政方針,扎實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堅定推進祖國統一進程。

一是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整體利益,最有利於中國的長期穩定發展,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第一選擇。

二是努力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我們要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密切兩岸交流合作,拉緊兩岸情感紐帶和利益聯結,增強兩岸同胞對中華文化和中華民族的認同,鑄牢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厚植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

三是堅決粉碎「台獨」分裂和外來干涉圖謀。我們願繼續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台灣同胞,非和平方式將是不得已情況下做出的最後選擇。如果「台獨」分裂勢力或外部干涉勢力挑釁逼迫,甚至突破紅線,我們將不得不採取斷然措施。始終堅持做好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應對外部勢力干涉和「台獨」重大事變的充分準備,目的是從根本上維護祖國和平統一的前景、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進程。

四是團結台灣同胞共謀民族復興和國家統一。國家統一是中華民族走向偉大復興的歷史必然。台灣前途在於國家統一,台灣同胞福祉繫於民族復興。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與兩岸同胞前途命運息息相關。民族強盛,是兩岸同胞之福;民族弱亂,是兩岸同胞之禍。民族復興、國家強盛,兩岸同胞才能過上富足美好的生活。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需要兩岸同胞共同奮鬥,實現祖國完全統一同樣需要兩岸同胞攜手努力。我們將團結廣大台灣同胞共創祖國統一、民族復興的光榮偉業。希望廣大台灣同胞堅定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做堂堂正正的中國人,認真思考台灣在民族復興中的地位和作用,深明大義、奉義而行,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和外部勢力干涉,積極參與到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正義事業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