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隊長用眾籌錢嫖妓 應酬金主「似做鴨」
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與另一激進團夥於2019年策劃藉「民陣」遊行,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殺警案。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昨日(9日)接受辯方盤問時披露為增加眾籌資金,在引用消息撰寫黑暴文宣時不求真假,又承認利用泰國女友在當地賬戶收取眾籌款項。辯方庭上質疑,黃與另一支名為「閃燈隊」的「勇武小隊」女隊長關係曖昧,黃承認在感情上「兩頭瞞」,又承認用20萬元眾籌資金去泰國旅行及在當地嫖妓,但有分錢給隊友自行找方法「減壓」。
被告嚴文謙的代表大律師梁鴻谷昨日盤問黃振強,並展示名為「佩儀」(音譯)的「家長」與黃在Telegram的對話紀錄。「佩儀」說:「我講咗你仲用泰國條女戶口收錢我停課(停止課金)。」黃確認,「佩儀」是他認識的其中一名女「金主」,感情較好;「泰國條女」是指他身處泰國的女友Rin。黃稱,女友是「育龍」眾籌泰國賬戶的持有人,但銀行卡交給黃操作,「佩儀」的對話意思是認為用泰國戶口收取眾籌不安全。
與「女勇武」曖昧「兩頭瞞」
辯方再展示黃振強與案中「軍師」林銘晧2019年11月到泰國旅遊時的對話,黃承認當時背着女友去嫖妓,但聲稱沒發生性關係。辯方對早前庭上提到黃和泰國女友拍拖時,與「閃燈隊」女隊長Kristy發生曖昧,問黃在感情關係上是否「兩頭瞞」,黃同意。辯方遂指黃曾稱賭博是為紓緩壓力,問是否來自「感情壓力」及好色,黃俱否認,並稱「每個人對好色理解唔同」。 辯方又稱,黃曾向「閃燈隊」女隊長提到:「我哋啲『家長』同我哋感情都幾好……應該話同我感情都幾好」,又形容「好似做鴨咁」。
黃解釋「當時是說笑」,意思是指要應酬眾多「金主」、「家長」而感到疲累。辯方再為此追問黃:「提供咗咩服務?點解話自己做鴨?」黃回答:「傾偈食飯。」辯方追問:「傾到幫你執行李?」黃回答:「視乎深淺程度唔同。」
當辯方再問「你咁樣亂搞男女關係」時,黃突然不斷深呼吸,其後氣喘加速,並用紙巾拭淚。法官張慧玲下令休庭讓黃稍作休息,黃一度以紙巾抹眼及站不穩,要由4名懲教人員抬往休息室。
在重新開庭後,辯方稱警員於錄影會面中,曾問黃振強撰寫一篇文宣的原因,文宣中提及一些不實信息,黃當時回答稱為增加眾籌資金,所以不理會所述內容真與假。就此,辯方質疑黃搞文宣是為「攞錢」,並把資金用於賭波、嫖妓,但「無預隊友」。黃稱,賭波、嫖妓只是資金部分用途,另有提供20萬以上給各隊友,讓他們自行用來尋找「減壓」方式。
在辯方盤問下,黃供稱2023年因為法援律師對其案件「唔上心」,無法索取有效的法律意見,後來認罪與否是他個人決定。對辯方質疑其爭取轉作污點證人是為獲得大幅減刑,以及一早發現警誡錄影會面與無損權益口供前後不一,故在庭上編造錄影會面時心情驚慌及狀態混亂,黃均予以否認。
(來源:香港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