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ki Talk|獨留兒童在家最高判10年?兩月現4宗 家長勿掉以輕心

【點新聞報道】你知不知道,在香港,家長獨留兒童在家最高可判10年監禁?4月28日早上10時許,東涌逸東邨一名9歲男童報案,指其母親離開寓所後,遲遲未歸,擔心下報警求助。

警方到場發現屋內僅得3名年幼兄妹,包括報案的9歲男童, 及其6歲妹妹和2歲弟弟,幸三人未有受傷,警員遂陪伴至幼童母親返家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將其母親拘捕,3名兒童暫由祖母照顧。

據了解,3名兒童與父母同住,早上父母因商討家庭外遊活動發生爭執,父親聲稱上班後離家;母親疑受委屈面帶淚光落街散心,留下3名子女獨自在家。約一小時後,9歲長子因見到母親哭着離家後遲遲未回家,又未能聯絡母親,擔心安危下報警。

今次事件幸孩童未有受傷,但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該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該罪俗稱「疏忽照顧或虐兒」,指任何人故意忽略、拋棄或遺棄所管養或照顧的16歲或以下兒童或少年,而導致其受到傷害,均屬刑事罪行,經公訴定罪最高可處10年監禁;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處3年監禁。條例不論是本地人或內地人均適用。

獨留兒童在家事件頻發,家長疏忽照顧情況令社會關注。這是今年2月至今發生的第4宗獨留兒童在家事件,類似事件只是冰山一角。社署指,去年新登記的保護兒童個案中涉及疏忽照顧多達310宗。今年2月的短短3日內,將軍澳和深水埗先後發生兩宗獨留兒童個案,父母雖然有不同理由,包括「要陪伴患病妻」和「落樓買餸」,但均以涉嫌虐兒被捕。其中,在深水埗被獨留的3歲女童更跌出窗外被卡在晾衫架上,險象環生。

此事也提醒各位家長,絕不能覺得獨留兒童在家一陣沒問題。事實上,任何人都應該確保兒童受到適當的保護和照顧。家長如果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未能照顧年幼子女,有責任事先作適切安排,不應獨留兒童在家。如果家長遇到困難或家庭出現問題,可聯絡地區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社工,或致電社署24小時熱線2343 2255尋求協助。

孩子不是家長的附屬品,切勿給他們幼小的心靈留下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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