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垃圾收費已立法但居民想押後 理應如何是好?
文/陳術
自垃圾收費計劃臨近推出時(之後推遲),社會對計劃就有諸多疑問,由購買環保袋、分類到回收等環節,似乎都出現問題;早前相關計劃在14個試點試行,點新聞記者亦有連日追蹤不同試點的情況,居民、商戶以至當區議員,也反映了垃圾收費的不同問題。計劃試行至今半個多月,政府與區議員在14個試點進行問卷調查,據悉在公屋收回的問卷,有較多居民認為垃圾收費計劃應該較遲推行,並把適應期延長一至兩年。問題來了,垃圾收費已立法成為法例,但不少居民還有疑慮,特區政府該如何是好?
根據大公報報道,問卷調查以不記名方式進行,問卷問題包括棄置垃圾數量有無改變、分類回收量有無改變、自資購買指定袋是否有困難、使用指定袋會否改變住戶生活習慣、家居附近分類回收設施是否足夠,以及需多久時間熟悉垃圾收費細節等,有區議員表示,多數人認為需更多時間熟悉垃圾收費的細節和流程,而且多數人認為適應期應延長一至兩年;另一議員則表示,住戶意見正、反方面都有,多數人認為垃圾收費應該較遲推行,當中有人希望不要推行,因為指定袋收費貴,而且執行細節、配套等不齊全,實施有困難。
在垃圾收費計劃,除了不同地方的居民,其實清潔、院舍員工等也是重要的持份者,有院舍員工認為工作量可接受,但廚房就有「袋中袋」問題,即是把指定袋套入普通膠袋,以確保能裝入大量廚餘垃圾。筆者認為,今日在不同試點有問題,當垃圾收費計劃正式推行,那就會變成「全港問題」;從較為科學的角度看,在十多個試點發現若干問題題,由於「樣本」尚算了,在全港推行時,就會出現更多多形形色色的問題。
現時這處境,確實有點尷尬,因為垃圾收費計劃已在立法會通過,是正正式式的香港法律,但另一邊廂,不論是否在試行計劃的持份者,暫時似乎是有保留意見的佔多,支持如期推行的較少,這樣政府如何是好?在這兩難局面,筆者有兩個建議,政府可採用其中一個,其一建議可根據現時收集的問卷,化成有系統的試行報告,政府根據現實情況及報告作決定;另一建議,可能會不太受歡迎,但仍有其價值,就是把試行計劃擴大,例如把基數由14個試點擴大到50至100個,拿更詳盡的資料或數據,之後再制訂下一步策略。
在筆者而言,垃圾收費計劃牽涉一個問題,不應被任何討論蓋過,那就是「應否」的問題,也是最根本的問題。垃圾收費之目的,在於環保、分類以及減廢,相關計劃始終要推行,問題在於如何推、何時推,以及如何做好宣傳及配套工作。保護環境是世界潮流,也是對下一代負責任的做法,各界人士以至市民可以提意見,可以反對,但我們始終迴避不了的,就是香港環保工作如何走下去,如何在減廢問題追上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