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勇:總體國家安全觀立足實際需要 特區各界須貫徹落實
【點新聞報道】今日(15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特區政府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辦以「先有安全才有發展: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意義非凡」為主題的講座,由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擔任主持,請來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深大律師江樂士,貿易發展局主席林建岳,香港總商會主席阮蘇少湄作為主講嘉賓。
張勇指出,總體國家安全觀是着眼於中國國家安全面臨的內外形勢,是立足於中國的國家安全實際需要,以維護中國人民安全為根本宗旨的國家安全戰略思想,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和豐富內涵。十年前,國家主席習近平創造性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這一重要思想在實踐當中不斷豐富和發展,為新時代國家安全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張勇續指,特區各界須立足全局,深刻領會和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國家安全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最根本、最重要的前提,是一個國家的頭等大事,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他形容,國安制度體系如同一隻盛滿「生命之水」的水桶,任何地區、任何方面,不論是制度,抑或是立法、執法、司法機關,任何一塊木板都不能短、不能薄、更不能少,國家安全才可有更切實有效的維護及保障。
鄧炳強表示,特區政府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是香港全面準確貫徹實踐「一國兩制」的重要里程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禁止七類行為,其中香港國安法涵蓋分裂國家和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的兩類罪行,香港特區需要就其他五類罪行本地立法。23條立法是全面落實「5·28決定」和香港國安法規定的憲制責任和義務,並且要做到同香港國安法銜接、兼容和互補,以形成完善有效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鄧炳強重申,《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充分考慮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以及拓展暢通便捷國際聯繫的需要,確保條例實施不會影響商業諮詢、市場調查等正常商業活動和資訊自由流通,條例既保障安全,也確保法治。以煽動意圖罪為例,只是將現行法律早已存在的條文,搬到國家安全條例,煽動意圖罪是針對散播謠言、錯誤訊息或虛假資訊的行為而令到他人不再相信,甚至憎恨政府,而條例亦訂明不會構成煽動意圖的情況,例如,基於客觀事實的批評,指出問題並提供改善意見,是不受影響。
江樂士提及,個別國家擁有「更辣」的國安法,但它們的政客仍然維持雙重標準,繼續抹黑、詆毀,以達到其以港遏華、圍堵中國的地緣政治目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成功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不單只制止西方諜報機關滲透,還令發展經濟重新成為社會各界的首要任務,香港可以為國家發展一展所長。
林建岳認為,國家安全是香港作為國際商貿中心的根基,必須有穩固基石,才能夠構建豐富多元的營商環境,融通中外貿易往來。他續說,香港擁有多個國際營商優勢,相信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充分保障社會及營商環境安全穩定的背景下,特區政府可以全力拚經濟,與商界共謀發展、共拓機遇。
阮蘇少湄則表示,在國際地緣政治複雜化、全球經濟環境充滿不確定情況下,完整的維護國家安全體系為香港長遠發展及穩定提供了保障,令「一國兩制」能夠更好維持、行穩致遠,有助維持穩定的營商環境。她補充指,商界已準備就緒,希望能同政府及社會各界攜手合作,邁步向前。
(點新聞記者王俊傑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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