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拒絕推遲特朗普「封口費」案庭審

2020年9月3日,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拉特羅布參加競選集會。(新華社資料圖)

據新華網報道,美國紐約州一名法官3日駁回共和黨籍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律師團隊所提推遲「封口費」案審理日期的要求。這一刑事訴訟案定於4月15日開庭審理。

特朗普的律師上月向主審法官胡安·梅爾尚提出,待聯邦最高法院對特朗普總統豁免權官司作出裁決後,再開庭審理「封口費」一案,理由是總統豁免權案的裁決關係到「封口費」案的審理。總統豁免權案定於4月25日開審。

梅爾尚3日在一份6頁的裁決書中寫道,特朗普的律師有「無數機會」提出因關聯總統豁免權事宜推遲審理的訴求,但直到3月7日才提出,而當時審前動議的截止日期早已過去。梅爾尚說,被告提出該主張的時機「引發對其誠意和真實目的的懷疑」。

案件的控辯雙方,即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和特朗普的律師托德·布蘭奇均拒絕置評梅爾尚的裁決。

根據特朗普方面主張,總統必須擁有全面司法豁免權,不應就擔任總統期間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以便有能力在無懼政敵「報復」的前提下履職。

本案主控檢察官阿爾文·布拉格去年3月底以34項重罪指控起訴特朗普,指認他曾委託私人律師邁克爾·科亨向艷星丹尼爾斯支付13萬美元「封口費」,以免桃色醜聞影響其2016年競選總統,並且隨後偽造商業記錄,以「律師費」名義分期返還科亨墊付款項,以掩蓋其違反紐約州和聯邦選舉法規的行為。

特朗普由此成為美國史上首名受到刑事指控的前總統,但他堅決否認所有指控,也不承認與涉案女子有染。被告方還稱,給科亨的是合法「律師費」,與「封口」無關。

按外媒說法,「封口費」案雖然在特朗普所涉多起刑訴中分量較輕,但可能是唯一能在11月5日總統選舉日前開庭的刑訴。

此案原定3月25日開庭,但因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3月初應被告方要求提供了數萬頁可能與案情相關的法律文件,被告方要求推遲開庭時間以閱讀文件。主審法官之後裁定,案件於4月15日啟動陪審員遴選,準備開庭審理,意味其或在5月底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