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觀察|亂過馬路罰2000首日 行人多遵守交規

【點新聞報道】警方今日(18日)起於全港進行大型執法行動,打擊違例駕駛和亂過馬路。若市民胡亂過馬路,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2000元。點新聞記者今日下午在銅鑼灣至維園一帶多個路口觀察,與平日不時有人在紅燈時衝燈過馬路相比,今日亂過馬路的人明顯較少,相信警方嚴打行動有一定阻嚇作用。

記者留意到,在個別路口有警車停泊,有警員在路口巡邏。大部分行人都遵守交通規則,唯有少數仍在交通燈綠燈閃爍時快步通過。

本港致命交通意外有上升趨勢,為提高巿民的道路安全意識,警方上周預告,今日起會在全港嚴厲執法,包括打擊駕駛者違法行為,及嚴打行人不遵守交通燈號亂過馬路,希望減低交通意外發生的機會。

針對行人的違例事項包括「不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攀越或穿過任何路邊欄杆或道路中央分隔帶進入車路」、「過馬路時疏忽地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等。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規定,在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行人必須遵從交通燈指示,若無合理辯解違反規例者,可處罰款港幣2000元。警方希望市民大眾能夠養成守法過馬路,以保障珍貴生命的良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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