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申發債所得全數用於基建及工務工程 不用作經常性開支
【點新聞報道】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公布2024/2025年度政府將發債1200億元,當中700億元為零售債券,有關資金用途惹來多方猜測。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今日(3日)再次回應,特區政府嚴守財政紀律,財政預算案已清楚指出,發債所得資金,全數用於投資基礎建設及工務工程,包括北部都會區、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交通基建,以及污水處理廠等,不會用於經常性開支。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指,有關項目可帶來回報、經濟及社會效益,包括提升香港的競爭力和改善市民的生活環境,對整體社會至關重要。持續對基建和土地房屋發展的投入,讓政府能以公眾利益為前提,掌握土地供應主導權。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續指,財政預算案提出了一套財政整合計劃,包括管控公共開支的增速、檢視政府基本工程的緩急優次等,經營帳目預計兩年後開始恢復收支平衡;至於綜合帳目,在未計及發債下,亦會於3年後恢復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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