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50萬賄賂檢控官 赤柱囚犯4月再訊

一名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男囚犯,涉以50萬元行賄檢控官,以讓對方在其另涉案件隱瞞其他犯人的參與,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昨日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何慧嫻將案件押後至4月24日,以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及文件,被告還柙候訊。

現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40歲被告高衛健,報稱無業,被控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索取法律意見及文件。

控罪指,被告於或約於2023年2月28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而向律政司署理高級檢控官江柏廉提供50萬元,作為江作出或曾經作出憑其公職人員身份,協助干擾一宗區域法院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隱瞞其他犯人在該案的行為和參與,以及協助欺騙法庭,令法庭相信上述案件只由該高衛健干犯,並以此作為基礎結案的誘因或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