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女因退款糾紛起底寵物賣家 判囚兩周緩刑三年

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因為退款糾紛,將寵物賣家「起底」。(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一名女子今日(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因為退款糾紛,將寵物賣家「起底」,在網上發布對方的個人資料,被判入獄2星期,緩刑3年,罰款500元。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歡迎法庭裁決。

案情指,27歲女被告陳冬晴曾於2022年尾向事主購買3隻小貓,被告其後因當中1隻小貓出現健康問題向事主提出退款,但二人因金額方面未能達成共識而出現糾紛;到去年5月,被告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公開群組發布了一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帖文,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和指控。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照片、部分手提電話號碼及曾居住的地區。

鍾麗玲表示,市民應循合法途徑處理糾紛,將他人「起底」不但無助解決問題,更會使衝突升級;而且「起底」是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判即時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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