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慧說法|美高官公然勾連反中亂港逃犯 證明23條立法重要性

文/鄭久慧

正當23條立法公眾諮詢進行得如火如荼之際,美國國務院負責東亞和太平洋事務的助理國務卿康達(Daniel Kritenbrink)竟然公然在本月5日,會見4名被香港特區政府懸賞通緝的國安逃犯,公然勾連反中亂港分子;會後康達更在社交媒體X上發帖,「恭維」這些惡行滔天的通緝犯,簡直荒謬至極!

為逃犯撐腰的「以港遏華」舊戲碼

這幾個畏罪潛逃的犯人,絕不可能是康達所稱的什麼「民主和人權的倡導者」。此類美方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打氣、妄想藉此「以港遏華」的戲碼,一直層出不窮,早已演到爛。然而,最令人憤慨的是美方的雙標,肆意踐踏法治精神!須知這4名包括袁弓夷、郭鳳儀在內的逃犯,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證確鑿,本港警方依法通緝他們,完全符合國際法及國際通行慣例,美方有何立場說三道四?美方實在應該切實反思,學習如何尊重他國主權!

我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一針見血地指出,美國制定的國家安全法律也具有域外效力。那麼,特區政府全力緝捕潛逃海外的國安逃犯,何錯之有?此類「雙標」正如西方社會一直針對香港國安法,不但有美國國會的政棍議員興風作浪,就連美國國務院也曾發布所謂的2023年「香港政策法報告」抹黑香港國安法,現在更無所不用其極地阻擾23條立法。亂港分子郭鳳儀見完康達後,即透過美國之音對香港國安法及23條立法指手畫腳,但可恥的事實是美國自己的國安法例逾廿部,比本港多10倍都不止,何來顏面指責香港?

細看美國建國兩百多年,各類國安立法從來沒停過,前前後後立了廿多部涉及各領域的重要國安法律,堪稱包羅萬有,巨細無遺地涵蓋情報收集、反間諜、反恐、投資審查、通訊安全等各個方面,法網大得驚人,動輒都可能墮入法網!

其中美國的《國家安全法》,早在二戰後的1947年就已經制定了,亦同時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監督法例的實施。此後,美國通過《反經濟間諜法》《反情報和安全促進法》等法律打擊國內間諜活動,更設《國家安全局法》令其情報部門如百足之蟲,拓展情報網至全球各地,全面開展特工活動,務求環球一網打盡。2001年「911」恐襲後,美國政客看準時機,透過速立《愛國者法》從而無限延伸所謂的「國家安全」範圍,實則強力監控國民及敵對國家的目標。

更甚者,美國不單在人權、法治問題上一貫奉行雙重標準,也粗暴踐踏法治精神,屢次「制裁」香港特區司法人員,亦屢為國安重犯黎智英撐腰張目,現在更會見多名國安通緝犯,為犯罪分子提供「避風港」,嚴重干涉香港的司法獨立!

速立23條堵塞國安漏洞

老實說,竄逃海外的亂港分子來來去去就那麼幾招,到處乞求西方勢力接見,然後充當其棋子,抹黑詆毀香港的國安法例及要求「制裁」特區官員。這些大家都看膩了的招數,顯示本港警方國安處全球抓捕逃犯的工作不能鬆懈,一定要斷其金援,斷其後路,促使逃犯們放棄癡心妄想,盡快回港投案自首,莫再以為靠成立什麼海外亂港組織,就能得到外國勢力的青睞。

同時,這些死心不息的海外亂港行徑,昭示着基本法23條立法的重要性及迫切性,必須切實維護好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須知香港國安法規定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並不能完全堵塞香港特區近年所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只有盡快立好23條,才能全面阻嚇那些外部作怪及內部潛伏的亂港勢力,避免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捲土重來,如此一來全港市民就能無後顧之憂地輕裝上陣,全力拚經濟,拚發展,搞好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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