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黎受審|張劍虹:黎下指令凌駕《蘋果》編採自主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外案,昨日踏入第十八日審訊,開始由辯方盤問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兼《蘋果》社長張劍虹。辯方主要圍繞黎智英從未作出編採指示、也沒在「飯盒會」給予指示的論調來質問張劍虹,但被張一一反對。張直指黎有清晰作出編採指示,「會吩咐啲新聞點做大,去催谷啲人上街,亦會喺《成敗樂一笑》專欄不斷寫稿,呼籲啲人唔好慳嗰幾個鐘,一定要出嚟上街」;而黎智英的編採指示凌駕《蘋果》編採自主,「我哋冇得選擇」必須跟從。
黎智英和張劍虹昨日分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開始盤問張劍虹。
辯方一開始即指張與黎智英持有「相同信念」和「價值觀」,包括相信神、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傳媒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等。張稱他亦相信《壹傳媒》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都持有相同信念和價值觀,但不肯定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是否持有相同信念和價值觀。辯方隨後指,因《蘋果》高層持有的共同「價值觀」,無須黎智英作出編採指示。
法官李運騰質疑編採指示是指採訪的角度,例如只負面報道中國的新聞及不持平報道,難以稱之為辯方所指的價值觀。辯方之後改問所有人都知道報道角度,稱黎智英根本無須下達指令,亦從未作出編採指示,也沒有在「飯盒會」作出編採指示。
張:黎有在飯盒會給指示
張劍虹即回應:「黎生的編採指示不只是係一個value(價值觀)。譬如逃犯條例,黎生的編採政策是要我們催谷市民上街、去示威,給政府壓力,要政府撤銷𠵱條條例」,「這個亦非純粹自由、民主、言論自由的問題,是整個報紙要怎麼做。」張強調「就算有共同價值觀,但不代表(黎智英)無給指示,黎生絕對有給指示,有在飯盒會給指示」。
張續指,黎智英參與遊行示威,《蘋果日報》會聯絡黎智英的秘書及司機,在黎智英完成遊行後拍照採訪,並在《蘋果日報》報道。黎智英會吩咐「新聞點做大」,去催谷市民上街,他亦會在《成敗樂一笑》專欄不斷寫稿,呼籲市民不要「慳嗰幾個鐘」,一定要出來上街。
形容黎是不容下屬反對
張強調,如果黎無清晰編採指示,即使我們這班人都相信言論自由同法治,都不會做這些事。辯方指張劍虹如不認同黎智英大可拒絕跟從其指示行事,張劍虹隨即回答:「唔可以囉。」張亦不認同辯方指公司年報和「蘋果日報編輯室約章」的言論自由包括「向老闆說不」,形容黎智英是不容下屬反對的老闆,黎的編採指示凌駕《蘋果》編採自主,張直言「我們沒有選擇」。
對於辯方指2014年至2018年間,黎智英甚少參與《蘋果》營運。張劍虹亦不同意,稱「佢退過好多次休㗎啦」,指黎智英自2018年時回到《蘋果》是希望改善《蘋果日報》實體版及網上版,故在「商業同編採都有參與」,未將編採決定權給予編輯。
他又指黎在開「飯盒會」前,會開設WhatsApp群組,待同事在群組內提出問題,再由黎解答和作出指示,而參與「飯盒會」的同事絕大部分都是高層,而實際上「飯盒會」亦非為聽取下屬意見。
張劍虹續指,「飯盒會」是輪流與不同部門進行,黎智英曾指示「飲食男女」版訪問「黃店」,另亦要求《蘋果》訪問反修例示威的被補人士。對於辯方指於2020年1月13日,張劍虹曾將一張Slack截圖傳送給陳沛敏,上述有多項「飯盒會」上的紀錄,除有4項關於政治或社會議題外,其餘關於其他事情,包括娛樂版及抽走星期日的副刊等。張劍虹指這正好顯示了黎智英有作出編採決定,亦證明黎智英有要求跟進其決定。
《蘋果》2014年後變激 「唔係登一頁咁簡單」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昨日在庭上指稱,其實《蘋果日報》就算在2014年以前亦一直有鼓勵人上街示威和發聲。張劍虹不同意,指2014年前《蘋果》形象主要為娛樂新聞及「狗仔隊」見稱,但在2014年後有很大轉變,《蘋果》已在政治議題上有鮮明立場,「我自己作為總編輯好感受到,嗰陣時唔係話登一頁叫人上街或者爭取普選咁簡單,即係一個整整半年、好大嘅 Campaign(活動)」。
肥黎主動策劃宣傳「公投」
法官李運騰問到是誰發起的「Campaign」。張劍虹指由黎智英發起,由宣傳所謂「6·22公投」開始,黎智英最初要求他去租大廈外牆登廣告,宣傳呼籲人參與公投;後來中央政府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黎智英更想安排大量貨車去做所謂的行為藝術裝置,「喺全香港周圍行」,以宣傳反對中央推行「白皮書」;黎智英又用《孤星淚》改編曲,指示《蘋果》平台「周圍搵人去唱,叫誰仍未發聲」,而黎亦有唱。由於租車及租外牆登廣告等都不在他能力範圍內,黎智英後來交予助手Mark Simon處理。
張劍虹續指,2014年黎智英親身參與非法「佔中」,一直「坐到最後一日俾警方帶走」,所以覺得《蘋果日報》在2014年的轉變很大,不再像以前只在每年某些固定日子叫人上街遊行。
(來源: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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