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永居要每年在港住滿183天?入境處回應

【點新聞報道】在今晚(27日)的香港高才通講解會上,入境處處長郭俊峯現場回答聽眾提問。

被問及申請永居是否需要每年在港住滿183天,郭俊峯表示,若申請人每年都有一半以上的時間留港,一般不會引起入境處質詢;如果經常不在香港居留,會被入境處問及在港的期限和次數,是否在香港有住所、有工作,家庭成員是否在港等問題。

郭俊峯提示,若申請人在續簽時限截止前幾日才返港居住,可能不影響續簽,但續簽之前的年限或無法計入申請永居的年限要求。郭俊峯提醒,入境處會嚴格審查個案當中引起懷疑的情況,提供虛假信息者或被判監14年。

(點新聞記者周傾芫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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