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費|謝展寰:過往宣傳不足 適應期不作檢控不代表容許亂拋垃圾
【點新聞報道】垃圾收費計劃押後至8月1日實施,設6個月適應期。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27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適應期內政府將不作出檢控,但不代表容許市民亂拋垃圾。他亦提到,以往宣傳工作的確做得不足夠,會透過實地示範,讓市民了解。
對於沒有法團和物管公司的三無大廈,謝展寰指出,垃圾收費實施後,會在臨近大廈的位置設大型垃圾桶,外展隊會到三無大廈,派發指定垃圾袋和教導住戶執行方法。
謝展寰說,家居垃圾有三分一屬於廚餘,當局鼓勵食肆將廚餘分類,已在部分大型商場及酒店推廣廚餘再生盒,具殺菌消毒除臭功能,可一周回收一次,令廚餘運輸費用大減。至於較小型的食肆,當局亦正擴展回收桶,協助回收廚餘。
謝展寰又說,計劃在大型垃圾站放置廚餘回收設施,但強調建立回收習慣有過程,當局不會在8月1日就將回收配套設施增至夠700萬市民使用,相關費用太高,他說配套設施會隨市民習慣改變而不斷增加。
謝展寰稱,垃圾收費設有6個月適應期,期內市民不會因未有使用指定垃圾袋而被檢控,但政府會繼續就亂抛垃圾執法,違例可被罰款3000元。
謝展寰表示,本港回收業本來是夕陽行業,隨着「綠在區區」投入運作,吸引年輕人參與回收,期望長遠建立回收下游產業及創造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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