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推社評 籲盡快展開23條立法諮詢工作
【點新聞報道】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表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愈早愈好」,完成立法可令香港有一個安全的營商環境。李家超明日(25日)會到立法會出席「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與立法會議員探討兩個議題,包括基本法第23條立法。《大公報》今日刊發社評文章《盡快展開23條立法諮詢工作》,文章指出,國安風險客觀存在,事實上,從美國叛諜斯諾登踢爆美國在香港建立了亞洲最大的諜報網,到美國中情局局長月前宣稱已重建「對華間諜網」,都佐證23條立法的必要性。
文章強調,早日完成23條立法,才能築牢國安防線。國安才能港安,港安才能家安,這是淺顯的道理。23條立法並非什麼「洪水猛獸」,而是香港的「保護神」,為「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提供有力保障,理應越早出台越好。以下為社評全文:
隨着黎智英案進入審訊階段,庭上曝光的大量事實及從犯證人的證詞,揭開了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反中亂港勢力勾結外部勢力禍亂香港家園的重重黑幕,印證了香港國安法的及時性和必要性,也充分說明香港維護國安的制度和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特區政府早日開展及完成基本法23條的立法工作,既是香港的憲制責任,也是客觀現實的需要,更是民心所向。
23條涵蓋七種罪行,包括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和團體建立聯繫。自2020年中落實的香港國安法主要涵蓋四種罪行,包括叛國、顛覆政權、勾結外力和恐怖活動。這意味着香港國安法未涉及的部分,需要23條立法才能完善。
國安風險客觀存在,例如,反中亂港組織職工盟曾長期接受外國組織的資助,而這些外國組織實為西方情報機關的「白手套」。雖然職工盟已解散,但不排除仍有類似組織潛伏於香港。修例風波期間,反中亂港政客頻頻與外國外交人員密會,這讓人聯想到「間諜」活動。事實上,從美國叛諜斯諾登踢爆美國在香港建立了亞洲最大的諜報網,到美國中情局局長月前宣稱已重建「對華間諜網」,都佐證23條立法的必要性。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本周開會,審議中國提交的人權報告,這本是一項日常程序,但美英等國借題發揮,藉機提出多條涉及香港的問題,大肆抹黑香港國安法之餘,更狂妄要求「釋放黎智英」。一些西方國家為「搭救」黎智英公然冒天下之不大韙,踐踏法治尊嚴,同時也暴露黎智英就是在港的外國利益代言人,而黎智英亦曾毫無忌諱地聲稱「外部勢力萬歲」、「為美國而戰」。外部勢力繼續對香港虎視眈眈,干擾香港內部事務,這是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所作出的嚴峻挑戰。
早日完成23條立法,才能築牢國安防線。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特區政府首度明確提出年內立法的目標。特區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今年度立法議程,其中23條立法最受矚目。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答記者提問,重申會盡快完成工作實踐未履行的憲制責任,會探討應該如何確保23條有前瞻性維護國安、香港安全、保護香港長期穩定利益,以及如何處理23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香港國安法三者關係的銜接及互補。
香港社會已就23條立法及諮詢方式展開廣泛的討論,輿論呼籲特區政府早日就23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特區政府及有關官員需要全力以赴,就立法內容進行有效的解說,堅決反擊那些不懷好意的歪曲和過度演繹,釋除外界不必要的疑慮。讓香港各界和國際社會進一步認識到23條立法既能保障國家安全,亦能保障市民依法擁有的各項權利,還能保障在港的外商利益。社會的接受程度越高,立法過程就越順利。
國安才能港安,港安才能家安,這是淺顯的道理。23條立法並非什麼「洪水猛獸」,而是香港的「保護神」,為「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提供有力保障,理應越早出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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