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費|訪港旅客是否需要使用指定袋?視乎在何處棄置垃圾
【點新聞報道】香港垃圾收費延期至8月1日前實施,執行細節等諸多方面亟待進一步說明,有旅客表示對垃圾收費了解不足,不知自己是否需要用指定袋。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胡勁欣日前接受點新聞專訪時表示,任何人去公用垃圾收集點扔垃圾要用指定袋,如果訪港旅客在酒店房間扔垃圾,該垃圾桶則不是一個公用收集點,旅客不需要自己買指定袋,酒店清潔服務承辦商會將住客垃圾裝入指定垃圾袋後處理。
胡勁欣指出,會在出入境大樓增加垃圾收費宣傳刊物,亦會請酒店業界向旅客做解釋說明。酒店業界亦可考慮加多一些回收設施,如在房間內提供小型分類回收「三色桶」,讓旅客也能做到乾淨回收。
她舉例,酒店情況類似寫字樓工作隔間的垃圾桶,或屋苑電梯位置的小垃圾桶,這些垃圾桶並不屬於公用垃圾收集點,「如果在這些地方都用指定袋,清潔成本會提高很多,所以是不需要用指定袋的情況。」胡勁欣強調,最終會由清潔服務承辦商將這些小垃圾桶的垃圾用指定袋裝好,才能送往公用垃圾收集點。
至於在街道上想要棄置紙巾等少量隨身垃圾時,可選擇放入街邊公眾垃圾桶,不需要用指定袋包裝。但如果在街道上隨意棄置垃圾,就干犯隨地扔垃圾的法例,環保署和食環署可採取執法行動。同時,環保署亦提示,把過量和家居垃圾棄置在公眾垃圾桶上或旁邊,在現行法例下都已經構成非法棄置,同樣可被罰款3,000元。
(點新聞記者報道 ■ 文:蘇婷;視頻攝製:葉德榮、任青、張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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