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黎指示《蘋果日報》英文版文章要「偏黃」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旗下三間公司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昨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進行第12日聆訊。控方繼續傳召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作供。
張劍虹供稱,黎曾引述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郭明瀚意思,要用陳方安生與彭斯會面的新聞「做到最大效果」。《蘋果》推出英文版時,黎定下挑選文章的準則,要「偏黃」,不要支持中國的文章。
控方在庭上展示張劍虹與黎智英於2019年至2021年期間的即時通訊軟件對話紀錄。其中一段張向黎匯報有關NBA轉播權事宜,黎回覆:「劍虹,我剛見完蔡英文回來途中,到辦公室再談。」
轉述前美駐港澳總領事意思
控方又展示黎於2019年3月向張轉發一張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會面的相片,表示是重大新聞,吩咐他要用有關新聞「做到最大效果」,張回覆指「收到」。張劍虹亦確認,黎智英向他轉述,這亦是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郭明瀚(2005年至2008年在職)的意思。庭上展示了黎引述郭明瀚的信息,內容提及陳方安生「相當關注《逃犯條例》,充分認識到擊敗它的需要」。
黎指外國讀者訂閱幫助大
新聞最終刊登在《蘋果日報》頭條。張劍虹指,他與總編輯羅偉光商討達到「最大效果」,即在新聞上「做到最盡」的方式,如採訪陳方安生及隨行人士,取得更多她與彭斯會面的內容;又把報道置在網頁和手機程序的「焦點」一欄,確保不會被其他新聞掩蓋,並向用戶推送。
控方提到,《蘋果》於2020年5月推出英文版。張劍虹表示,黎智英主動要求成立《蘋果日報》英文版,「好心急」要其面世。黎曾稱,外國讀者訂閱支持,會給《蘋果》很大幫助,以及能夠讓《蘋果》走向美國,希望美國讀者成為《蘋果》同美國政治的槓桿。
黎訂下原則 寫手要「偏黃」
張劍虹補充,《蘋果》英文版的文章部分是由中文版挑選翻譯成英文,部分是由寫手寫作。黎訂下挑選文章的原則和框架,即寫手要「偏黃」、「唔要Pro China(支持中國)」的文章。張理解,即是要有關「抗爭、逆權、制裁」,以及反對中央及特區政府。黎不會自己挑選文章,而是由前《蘋果》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根據黎的準則選擇。
案件今日續審,張劍虹將繼續作供,接受控方訊問。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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