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物管公司包底 垃圾徵費會否廢武功?
文/陳術
還有不足三個月就會實施垃圾徵費,對於徵費細節、購買指定垃圾袋詳情等,坊間仍然充滿「問號」,正當不少問題仍待釐清或宣傳時,社會又對徵費計劃產生疑問,早前有說法指,法例不容許向有需要人士指派發指定袋,亦不容許物業管理公司以大型指定袋為住戶「包底」,環保署澄清兩者皆可,不過即使有物管公司「包底」,住戶仍須以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有意見質疑,如果由物管或清潔公司「包底」,整個垃圾徵費計劃會徒勞無功,由此觀之,物管公司用大型指定垃圾袋「包底」與否,是一個兩難局面。
有環保人士指出,儘管法例已列明「包底」行為並無違法,不過垃圾徵費「良好作業指引」已指明物管不應該「包底」,有關做法表面最方便,實際上會使污染者無上限丟棄垃圾,然後每戶平均分攤垃圾費,變成垃圾量少的住戶反而要補貼垃圾多的住戶,會造成不公,住戶理應「自己垃圾自己包好」。
有人「包底」 盡情污染?
法例容許物管或清潔公司以大型指定垃圾袋「包底」,而部分人必有自私、省錢的傾向,那麼一個大問題,就是如有人見物管公司「包底」,會否索性按照垃圾徵費前掉棄垃圾的方式,直接把垃圾裝在普通垃圾袋,再掉棄到物管公司準備好的大型指定垃圾袋內?按理,有關行為是違法的,但物管公司如何監察?物管公司「包底」,可能會縱容違規行為;但如果不「包底」,清潔工人棄置不合規垃圾,自己又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這個兩難問題,筆者認為不應由物管公司去承擔。
如果有人不合規地掉棄垃圾,理論上可被票控或檢控,但如何監察是一個大課題,一個可能做法,就是在垃圾房、後樓梯等加裝閉路電視,阻嚇、杜絕不合法棄置垃圾的問題,不過如此一來,又會衍生另一問題,就是垃圾徵費未實施,屋苑首先要預備一筆錢加裝閉路電視,未見官先打八十。從近期開始,有關垃圾徵費的疑問不斷產生,市民最需要的,乃是特區政府清晰的指引、深入的教育。
認可銷售點在哪?
另外,要購置指定垃圾袋,需要到指定零售點購買,理論上不是認可的零售商就不可以購買,筆者曾經問所住屋苑的物管主管,其實不少詳情他自己也不清楚,一些手持宣傳品的居民,一樣充滿「很多問號」,如以現時的進度看,垃圾徵費可能會是一項「摸着石頭過河」的政策,但要摸多久,又要用多少成本來摸,尚未可知。筆者最不願意看到的,就是長者或基層因不熟知情況而墮入法網,趁距離垃圾徵費實施還有兩個多月,特區政府應全力作好一切準備,包括宣傳及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