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不限制非牟利活動派袋?梁熙冀當局清晰說法 多落區解說
【點新聞報道】垃圾徵費將於4月1日起實施。環保署今日(14日)表示,法例沒有限制任何人士或團體在非牟利活動中派發指定袋給市民。對此,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歡迎當局更新說法。
梁熙指出,當年立法會審議草案時,討論到是否可以免費派發指定袋的時候,時任環保署助理署長曾回應「無論牟利還是非牟利的指定業務單位,都有可能派發指定袋」。指條文屬授權條文,因此在處理授權(免費派發指定袋)申請的時候,會考慮該申請是否符合整個政策目標。並因應派袋的活動和內容作考慮,包括是否符合立法原意,再作出安排。
梁熙認為,按法例字面理解,只有署長才可免費供應指定袋,未知今日環保署的澄清,是否等同法律是容許非牟利團體可以向需要人士免費派發膠袋,還是免費派發的前提是需要先申請賦權?他希望環保署內部加強溝通,令代表落區時有清晰、一致的說法,亦避免市民誤墮法網。
梁熙指出,政府部分澄清,或引起市民有更多誤解和疑問,其中環保署今日提到,法例沒有禁止物管公司以大型指定袋收集垃圾(俗稱「包底」),但此舉不能免除每個住戶在棄置垃圾時需要用指定袋的法律責任;強調垃圾收費是基於每位市民都應為自己棄置的垃圾負責,故並不建議「包底」的做法。
他續指,環保署這個說法一出,立即收到市民反映,政府說法意味物管公司可以包底,只是「不建議」包底。日後只需在每層垃圾桶以最大的指定袋收垃圾便可以。梁熙擔心此說法或會讓部分市民對安排更加不清晰。期望政府繼續加強解說,並按情況以便民角度,優化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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