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垃圾袋有防偽特徵 未來3000認可地點出售
【點新聞報道】垃圾徵費將於4月1日實施。網上流傳有人出售垃圾徵費指定垃圾袋,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今日(6日)表示,初步調查涉及的垃圾袋,是試行計劃的模擬指定袋,不能用於4月實施的垃圾徵費,將來的指定垃圾袋會有防偽特徵,呼籲市民要到認可地點購買,當局會與海關在市面及網上監察及巡查。
謝展寰指出,政府會在3000個地點出售指定垃圾袋及標籤,包括超市、便利店、藥房、屋邨管理處等,以便利市民購買,詳情本月稍後公布,有關認可售賣點會有清晰標示,如並非認可地點售賣指定垃圾袋,將構成罪行,可被罰款20萬元,如售賣假的指定垃圾袋,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謝展寰續說,徵費實施後會有6個月適應期,重申適應期是讓市民習慣使用指定袋棄置垃圾,並非容許亂拋垃圾,即使市民用了指定袋亂拋垃圾,同樣會被罰款3000元。
謝展寰又提到,去年8月起在電視、電台、公共交通工具和屋邨等,做了大量垃圾徵費宣傳工作,並提升回收配套,綠在區區已有超過170個公共收集點遍布全港,未來會安排在50個公共屋邨,設立小型回收便利點。他説3間小型回收便利點,包括綠在葵芳、綠在大窩口和綠在啟業,本月起陸續開始營運,現時每個星期有超過130個街站形式的流動點,定時定點收集回收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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