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履職監察指引出爐 麥美娟:會議出席率不可低於80%
【點新聞報道】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今日(18日)上午同下午,分別為港島、九龍及新界候任區議員舉辦地區治理培訓班。據悉培訓班閉門進行,民青局局長麥美娟在上午培訓結束後見記者時表示,對候任區議員說明了特區政府對新一屆區議會的期望,解釋了完善地區治理的遠景和理念,希望區議會回復基本法訂明的初心和定位,成為特區政府在地區工作的得力助手,了解和收集民意,助特區政府掌握民情民意,在施政時更好令市民信任,通過地區工作令每位市民受惠。
麥美娟透露,培訓亦提及關於區議員履職監察機制指引,主要是根據《區議會條例》,民青局稍後會發布,包括負面行為清單,包括不可擾亂會議、按機制申報利益等,同時對區議員履職盡責訂立目標,包括會議出席率不可低於80%、開設辦事處、每年提交工作報告予區議會主席、上任後建立恒常與市民溝通機制,加強與市民的緊密接觸,協助他們解決問題和困難及反映意見。
對於民政專員在監察機制下權力會否過大,麥美娟指,各位候任區議員都十分明白對他們的期望,會做好地區工作,她相信由民政專員擔任區議會主席,能更好令區議會、地區三會和關愛隊發揮協同效應,產生更好效果。監察機制的設計是要確保每個區議員盡職履責,令他們上任後與市民保持緊密聯係,充分掌握地區脈絡。
麥美娟在進一步解釋時提到,監察委員會的組成有五個成員,一個是非區議員人選,另外四個是非當區區議員,他們會針對被調查區議員的行為進行調查,並向局長提議處分,包括罰款、暫停議員的職能職務、暫停辦事處營運或停職期間按比例扣起議員酬金。此外,在修訂《區議會條例》時,會將原有區議會職務由2項增加至9項,讓區議會做好職能,成為特區政府治理的好幫手,希望增加市民的幸福感和滿足感。
(點新聞記者李九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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